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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少年每两月开展感恩教育 向父母表达感激

来源:亚心网
2010年03月26日11:12

  为了培养新疆各族青少年知恩、感恩、谢恩、报恩的品质,3月25日,自治区团委下发通知,要求全疆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通过开展一系列感恩教育活动,推行“感恩教育”。

  目前,青少年中普遍存在缺乏“感恩之心”的现象,许多受助、受奖的学生认为得到资助或者奖励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主动向学校、向捐助者表达感谢的受助者少之又少。

  针对这一现象,自治区团委下发的通知中要求,企业、社区每两个月开展一次以“感恩”为主题的“主题团日”活动;在中小学,以少先队中队为单位,以“感恩”为主题,每月开展1次(全年不少于8次)形式多样、富有内容的主题队日活动;在中学、大学,以团支部、班级为单位,以“感恩”为主题,每月开展1次(全年不少于8次)主题班会等。并根据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的不同特点,定期开展结对互助共进活动,让不同群体的各族青少年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共青团和社会各界的温暖,培养“感恩之心”。

  记者日前对乌市100名10岁—17岁的中小学生进行了一项随机调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受访者认为在成长过程中最应该感谢的是父母,给父母送件礼物、为父母做顿饭、陪父母聊天等均是儿女心中美好的“感恩”方式,但将这些美好方式付诸实践者却仅占20%。此外,调查结果显示,不知道父母生日、只知道其中一人生日的学生分别占70%和15%,父母生日都知道的仅占25%,而想对老师、学校表达感激之情的仅有10%。

  “取得好的学习成绩,爸爸妈妈就应该对我进行奖励。”在乌市第三十小学六年级学生浩浩(化名)的心目中,学习成绩好了可以得到物质奖励,而对于应该怎样感谢父母、感激学校,他的意识却很模糊,“等我长大了再说吧,现在想了也没用,我又为他们做不了什么”。

  兵团一中初三学生小天(化名)今年15岁,在他的印象里,每逢自己的生日,爸爸妈妈都会张罗着给自己庆祝,而且都会送礼物,这对他来说已经成了一种习惯,而他“感恩”父母的唯一表达方式,就是在收到父母礼物时说声“谢谢”。“如果哪一次父母不给自己过生日,还真有些想不通,肯定会不愿意的。”他说。

  当记者问及小天(化名)为父母送过什么生日礼物时,他有些难为情地笑了,“其实有时候也会想,但往往到父母生日的时候就忘了,再说父母也不在乎。”

  受访对象中,像小天(化名)这样想向父母表达感激之情却“经常”遗忘的学生占到了大多数,并且,很少有学生对学校、老师存有感激之情。

  目前各学校都在开设思想品德教育,但有专家认为,这种方式尽管有效果,但不会持久,因为感恩是在成长中形成的一种习惯,只有潜移默化才能形成一种自觉行为。

  新疆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赵永亮表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一言一行都在潜移默化中养成孩子的性格,所以父母都应在孩子面前注意自己的言行。此外,想让孩子把感恩变成一种自觉的行为,不仅要让孩子想想父母对自己的好处,还要让他们知道父母的难处,如果光想好处不想难处,子女会觉得父母对自己的付出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就很难产生感恩的情愫。

  赵永亮建议,在日常生活中,父母要时刻创造条件启发孩子学会用感激、感恩的心态去面对自己的付出,让孩子先从感恩父母开始,比如让孩子知道父母为自己做事后要说谢谢;当父母累时,要给他们倒水、捶背揉腿;当父母生病时,要懂得为他们分担痛苦,做些力所能及的事。父母要通过这种小的事情、小的情绪让孩子熟悉这种感恩的状态,并最终知道如何表示自己的感恩之情。

责任编辑:new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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