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西安市环卫车撞死父女案 辩护人称肇事司机无罪

来源:华商网
2010年04月08日09:54

  环卫车撞亡父女案续:辩护人称肇事司机无罪

  本报讯(记者 宁军 实习生 张倩) 去年10月本报报道了“一辆环卫车在西安市北郊拐弯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骑车男子和车上载着的女儿双双身亡”一事,昨日,涉嫌交通肇事的环卫车司机出庭受审。

  2009年10月20日上午7时,西安市未央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司机王某驾一辆环卫车,沿未央区二府庄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未央路右转弯时,与同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致骑电动车的胡某及其12岁女儿当场死亡。未央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负此事故主要责任,胡某负次要责任,胡某之女无责。

  未央区检察院起诉书显示,王某驾驶的环卫车的制动系和灯光系不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条件,在转弯时“因观察不周超速行驶”,造成事故。

  昨日庭审中,公诉人提交了包括公安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综合分析报告、现场勘察笔录及照片、事故车辆痕迹检验报告等多种证据,并认为被告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酿成交通事故,致两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在3至7年间量刑,因其有自首情节,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作为1995年拿到A2照的老司机,王某对“事实没有异议”。他说,当时拐弯时左侧有车,向右拐时看见人行道上有人招手,停车后才发现出了车祸,于是他立即拨打110、120,并联系单位,“当时并不清楚车辆是否超速,我认为不快。”

  辩护人则对交通事故车辆技术鉴定书所称制动系、灯光系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提出异议,称申请重新鉴定后,车辆技术指标不存在安全问题,同时提出被告人没有违法,事故责任划分错误,认为骑电动自行车载人的“胡某应负全部责任”,司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对此公诉人则认为是“颠倒黑白”。审理中,鉴定人、未央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也先后出庭,分别对车辆制动是否合格及车祸当时情况接受询问。“(事故后)本人在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几个月来瘦了二三十斤……”坐在被告席的王某在自行辩护前首先对死者家属致歉,但他也对事故认定提出异议。“从感情上认为事故很残忍,但从法律上,承担刑事责任方面,希望审清事实的基础上客观审判”,王某在最后陈述中说。

  三个小时的庭审后休庭,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

  新闻回顾:父亲骑车送女儿上学途中遭不幸 双双被环卫车撞死

  一名男子骑电动车送女儿上学,结果遭遇车祸惨死,令许多过路市民惋惜不已。目击者崔先生说,当时环卫车是从二府庄出来的,环卫车拐弯时不知怎么就将电动车上的父女两人压在车轮下。交警赶来后,在移动了环卫车后才将父女两人遗体取出来。(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责任编辑:news4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