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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黑河市农委截留惠农专项资金调查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4月14日11:43

  新华网哈尔滨4月14日专电

    题:专项支农资金竟成“唐僧肉”--黑龙江省黑河市农委截留惠农专项资金调查

  记者王春雨

  一笔用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15万元支农专款,竟成了“唐僧肉”,被当地农委截留了13万元。近日,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农民何树文向记者讲述了黑河市农委截留支农资金的始末。

  15万元专项支农款13万元被截留

  黑河市爱辉区农民何树文告诉记者,2007年11月,他与当地100多户农民一起成立了黑河市金秋大豆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金秋合作社”),主要为农民提供大豆种植、销售的咨询服务。2008年底,针对当时大豆卖难,金秋合作社邀请了中国大豆网、黑龙江省大豆协会等专家为农民举办了大豆行情分析讲座,黑河市农委也参加了讲座。

  何树文说:“讲座结束后,黑河市农委工作人员找到我,说讲座办得不错,合作社也花了不少钱,你把合作社的手续拿来,农委把这笔钱给你报了。”何树文认为这是件好事,就把执照等手续拿给黑河市农委。

  2009年3月,黑河市农委工作人员通知何树文“钱到了”。当何树文到黑河市爱辉区财政局办理手续时才知道,黑河市有关部门以金秋合作社的名义向黑龙江省申请了15万元“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资金”。黑河市农委工作人员告诉何树文,这15万元中2万元给合作社,其余13万元市农委取走,但合作社要做15万元的账目。

  何树文认为,拿了2万元却做出15万元的账,明显是做假账,因此他拒绝了黑河市农委的要求。2009年4月,何树文到银行支取已到账的15万元支农款,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黑河市农委已经打过招呼,没有农委的人一起来,不能取款。

  此后,黑河市农委工作人员多次给何树文打电话、发短信,称“赶紧把钱取出来,省里要查账,时间长就不好办了”等。无奈之下,何树文把已经拨付给合作社的15万元全部转给了黑河市农委。此后由于何树文数次向上级反映情况,黑河市农委给金秋合作社拨付了2万元,剩余13万元至今仍被黑河市农委截留。

  上级主管部门截留 下级监管者无可奈何

  针对何树文反映的支农资金被截留一事,时任黑河市农委主任、现任黑河市委副秘书长傅广远告诉记者,按照正常程序,这笔支农款应该由爱辉区向上级申报,但2008年10月,恰好黑河市有关领导在省里争取项目,经市农委大力协调,最后才为金秋合作社争取来15万元专项资金。

  傅广远承认,按照规定,项目资金到使用单位后,应归使用单位支配。但他坚持认为,资金到金秋合作社账上后,市农委担心合作社不按项目计划操作,不能及时启动项目建设,所以把钱转进市农委。钱放在市农委账上“是便于监管,不应算是截留”。

  爱辉区农经站是这笔支农款的直接监管单位。农经站副站长肖兴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支农专款到使用单位账上后,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项目支出,其他部门无权把专款转走。按照规定,金秋合作社的项目应在2009年底验收,2009年7月份左右,爱辉区农经站就发现这笔支农款只有部分使用,其余被黑河市农委转走。但农经站是爱辉区农委的二级部门,黑河市农委又是爱辉区农委的上级单位,爱辉区农经站曾针对此事与黑河市农委进行沟通,但未得到明确答复,因此该项目至今仍无法验收。

  爱辉区财政局农业股副股长关海峰告诉记者,这笔支农款到使用单位账上后,使用单位无须再向其他部门申请,可以直接使用。记者调查发现,从2008年5月至今,黑河市农委除了转给金秋合作社2万元以外,其余13万元专款一直被市农委“监管”。金秋合作社既无法按照计划执行项目,也不能再申请新的支农款,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尴尬境地。

  记者就黑河市农委截留惠农专款一事采访了黑龙江省相关部门。黑龙江省农经总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没有任何文件规定,农委可以把支农专款从合作社账上转走。黑龙江省财政厅农业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专项资金到合作社账户后,应由合作社按照申请项目支出,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建设,农委如要转走,必须说明原因,资金更不能长期滞留。

  申请书造假 支农资金监管存漏洞

  记者调查发现,这笔本应处于“红线”监管下的支农资金,黑河市有关部门在申请时就存在“不明不白”现象。在黑河市农委提供的“2008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申报书”上记者看到,项目申报书的填报时间为2008年10月16日,申请扶持的内容包括金秋合作社兴办大豆物流配送中心、3个仓储库,举办5期培训班等。按照申请书的进度,2008年4月中旬开工建设大豆物流配送中心,完成3个仓储库(争取省补助资金12万元)、两个晒场、一个办公室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12月上旬竣工。在培训方面,2008年3月上旬举办两期培训班,2008年12月举办三期培训班。

  何树文告诉记者,这份申请书内容他全不知情,市农委只是让他在相关栏里先签了字,并没有给他看具体内容。至于申请书中提到的2008年4月上旬开工建设的项目根本不存在,2008年3月上旬金秋合作社也没有搞任何培训。申请书上的这些内容,都是黑河市相关部门为了申请项目假造出来的。

  记者调查发现,黑河市农业部门既向上争取支农资金,也负责监管支农资金使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何树文说,黑河市农委工作人员曾告诉他,这笔支农资金即使要查账,也是农委的人去查,农委自己还能为难自己么?爱辉区农经站面对上级单位黑河市农委,也无法正常行使监管权,导致本应处于“红线”监管下的支农专款长期被截留。

  有关专家和基层群众认为,中央的惠农政策是好的,但到了基层,一些支农资金竟成了“唐僧肉”,农民很难真正得到实惠。有关部门应完善支农资金监管政策,打破农业主管部门既申请、又监管的“双重身份”,让支农、惠农资金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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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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