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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庆幸于上学迟到的“幸运”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作者:熊丙奇
2010年04月15日20:18

  青海玉树14日发生强烈地震,造成大面积房屋倒塌,人员伤亡惨重。玉树州红十字会会长称,玉树70%的学校校舍发生了垮塌。当地则热福利院院长李星陆女士告诉媒体,该福利院的30多名儿童当天因为上学迟到而幸运地躲过一劫。“孩子们住在福利院,到附近的学校上学。他们一般7点半到学校上课,今天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偏偏迟到了。地震发生在7点49分,他们当时还在路上。”据介绍,李星陆所主持的福利院因为是新盖楼房,没有倒塌,而孩子们就读的学校房屋则在地震中倒塌。

  在为30名孩子因迟到“躲过一劫”而庆幸的同时,一种无奈和遗憾也随之而来——自汶川大地震以来,舆论一直在呼吁应该吸取汶川地震的教训,借鉴一些地震多发国家的经验,把中小学建成“第一避难所”,也就是说,在地震中,即使其他的房子都倒了,学校的房子也不能倒。学校不但可以给所有孩子安全,还可作为临时避难、救灾之地。而各相关部门也曾表态“要把学校建成最安全、最牢固、民众最放心的建筑”。但此次青海地震震塌的校舍,以及30名儿童因迟到而获得的“幸运”,又不幸成为了对这种宣示的反讽。

  汶川大地震后不久,国家相关部门就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专家,对震后的房屋损毁进行全面调查,其中学校的垮塌调查被列为重中之重。为此,有关部门还向公众承诺,将对校舍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到底是不是建筑质量问题,一定会向社会作出一个公开透明的解释。”在汶川大地震一周年之际,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解读校舍安全工程时指出,对发生因学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遇灾垮塌致人伤亡,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间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遗憾的是,有关问责的信息并没有进入公众的视野。而校舍安全问题依然时不时受到媒体的揭露和考问,汶川地震以后的事件就有:东莞大朗职业中学,908名学生在大面积出现裂缝的教学楼、宿舍上课、住宿;河北临漳县杜村乡张庄小学200名孩子在危房上课,每到下雨天,孩子们就得暂停上课,回家躲避风雨;河南泌阳县罗庄小学幼儿班34名孩子在危房里提心吊胆地上课,老师听到响声就让孩子撤离,以至于一个学期紧急撤离上百次;洛阳市十六中一栋两层教学楼一楼的立柱突然倒塌,正在课间玩耍的一名13岁初中生不幸被砸中,当场身亡。倒塌的立柱里面没有发现一根钢筋。

  玉树大量校舍倒塌、很多学生被埋的消息令人揪心。随着救援行动的深入,更多不幸的消息或会传来。痛心之际,我们不禁要再次追问:有关校舍质量安全的血的教训,究竟什么时候能够真正吸取?政府在加强校舍建筑质量监管问题上理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先前曾许下的承诺,究竟什么时候能够真正兑现?

  (作者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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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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