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住宅消费税能否成调控房价工具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10年04月20日09:12
市场的问题,终需市场的办法解决,而不是用扭曲的政策手段,去矫枉过正。
有媒体报道,个人住宅消费税近期将在个别城市试点开征。所谓的住房消费税,目前说法有三种:物业税、特别消费税和住房保有税。专家表示,在住房保有环节上征税的可能性很大。据悉,新的《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也很可能在上半年出台。
无论是哪种住房消费税,公开的理由都剑指虚高的房价,而在国务院重拳出击调控房价的情势下,也因此获得了从专家到舆论诸多赞同。他们认为:此时乘胜追击,推出住房消费税,是调控房价一个行之有效的工具。
但是问题恰恰就在于:住宅消费税能否成为调控房价的工具?
一是师出有名的问题。无论是物业税、特别消费税和住房保有税,毕竟都是“税”,都无法逃脱“二次征税”的追问。比如,物业税在2003年就提出来了,原本是要按“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原则,归并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为物业税,取消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名目繁多的收费。在目前存在约60多种相关税费的情况下,再行征税很难说符合法治正义。
这并不是说,相关的住宅消费税不能征,不该征,而是说必须名正言顺。无论如何不能忘记,开征的根本目的,是对五花八门的税费进行清理,从而减少腐败,规范市场,促进房地产资源的优化配置。仅仅为调控房价而强推住房消费税,那是本末倒置。抑制房价也许是个结果,但不能成其为原因,何况是最重要的那个原因。
二是政策效果的问题。如果说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泡沫,那么应该从市场本身,即供需结构上去寻找原因,而不是顾左右而言它,寻找替罪羊。我们总不能说,没有开征住房消费税是房地产泡沫存在的根源吧?市场的问题,终需市场的办法解决,而不是用扭曲的政策手段,去矫枉过正。
从需求上说,征收住宅消费税,或许能暂时遏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需求,从而暂时抑制房价,但这种效果能否长期持续,是值得怀疑的。投机需求来自哪里?当然是一种对未来房价走高的预期和货币贬值的焦虑。在流动性泛滥、通货膨胀抬头的情况下,有人希望通过房产保值增值,更多的人希望从中捞上一笔。这可能才是房地产泡沫的根源。即使通过加税,将这种投机需求挤出房地产市场,也不过将更多的流动性赶出这个“蓄水池”,向其他行业和领域扩展而已。结果就是,资产泡沫转化成了通货膨胀。
从供给方来说,在地方政府垄断城市用地供应、靠土地财政吃饭的情况下,需求的暂时萎缩,也是无关紧要的。只要将供给的袋口捏紧,供需平衡点自然能维持在高位运行。
当然,据说住宅消费税针对的是高端房产以及拥有第二套以上的住房,似乎与大多数民众无关,符合“劫富济贫”的想象,这大约也是它广获赞同的原因。的确,符合程序正义的住宅消费税有对居民财富和收入进行二次分配的功能,但需指出,这里将有钱人当作房地产泡沫的祸首,也不过是为从他们身上“剪羊毛”寻找借口。这种“剪羊毛”和通过房产泡沫在其他人身上“剪羊毛”,并无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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