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倒楼案主要责任人判无期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4月22日07:31
人民网上海4月21日电(记者包蹇)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上海闵行倒楼案主要责任人作出一审判决,阙敬德、张志琴共同侵吞梅都公司巨额公共财产达3370万余元,其行为均构成贪污罪。张志琴挪用梅都公司资金4.4亿元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两人均被判无期徒刑。
2009年6月27日,梅都公司的商品住宅项目“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过大的水平力导致房屋整体倾倒,造成一名作业人员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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