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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益律师称未收到王益上诉要求 上诉期昨日截止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0年04月27日05:10

  孙铭柯

  4月26日,轰动中国资本市场的王益案尘埃落定。昨天是王益在一审判决后的10天上诉期因周末顺延至周一的最后截止日,《第一财经日报》在晚间8点30分,从其代理律师许兰亭处获悉,其未收到王益上诉要求,此前王益基本认可一审判决,表示放弃上诉。

  此前,在4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做出一审判决,认定王益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检方指控,王益受贿金额共计1196万元。其中538万来自香港商人李涛。另外630万元则来自云南昆钢朝阳钢渣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周宏,他通过王益胞弟王磊或直接向王益行贿共12次。剩余的30万元,则为王益帮助另一位名为王磊的人士(非王益胞弟)为其他企业办理贷款。王磊得300万元好处费,给了王益30万元作为酬谢。

  北京市天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郭光告诉本报,我国现在对于死刑很慎重,王益被判处死缓基本上等于保住了性命。如果犯人在两年有效期内表现好的话,是可以从死缓减刑为无期徒刑的;如果再表现好的话,还可以从无期减刑为有期徒刑。

  在我国,很多因贪污受贿落马的官员及国企干部被判死缓后没有提起上诉。比如,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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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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