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10车相撞肇事者被逮捕该起事故致1死6伤10车损坏
本报讯 (记者杨波 通讯员梁德荣)今年2月5日发生在西南街道广海路的10车相撞重大交通事故有最新进展。交警部门认定引发事故的罗定人陈某生负全部责任,该事故造成1人死亡、6人受伤,10车损坏。昨日,记者从三水区检察院了解到,检察院认为有证据证明陈某生的犯罪事实,决定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
今年2月5日8时许,陈某生驾驶一辆制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大型普通客车由广州往肇庆方向行驶,当车驶至佛山市三水区广海大道与环城路交叉路口时,先与停在前方车道等候绿灯放行由王某堂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继而与十车发生碰撞。经过交警认定,事故造成10辆车损坏。摩托车驾驶员罗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上午死亡。摩托车乘客杜某媚、罗某辉、刘某涛和刘某鸿、谭某全、黄某玲等6人受伤。杜某媚全身严重损伤,目前仍处于病危状态。
经过调查取证,陈某生驾驶制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对前方路面交通情况判断不当,操作不当,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交警部门认定陈某生应承担此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检察院认为,陈某生在交通肇事中负全责,有逮捕必要,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