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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康鞋城两名股东起诉黄光裕 要求判令解散

来源:法制晚报
2010年05月04日16:30

  投资鞋城黄光裕惹官司

  大康鞋城两股东称公司财务从未披露权益受到侵害起诉至法院要求解散

  本报讯(记者洪雪通讯员王艳华)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股东合作陷入僵局,两名股东将黄光裕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大康鞋城起诉,要求判令解散大康鞋城。

  记者上午获悉,丰台法院已正式受理了该案。

  据原告王某、万某共同起诉称,北京大康国际鞋城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联邦快运中心,公司股东即为两原告。

  因在联邦快运中心筹建鞋帽交易中心的过程中遇到资金困难,两原告与黄光裕商量合作。在黄光裕及其亲属创办的企业的出资帮助下,最终组建北京大康国际鞋城有限公司。

  据称,后来黄光裕将持有的大康鞋城股权全部转让给黄光裕的公司。大康鞋城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经理均变更为黄光裕,王某任副董事长。

  王某、万某诉称,大康鞋城正式经营后,于2005年8月擅自停止了王某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同时剥夺了原告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这样,大康鞋城的经营权、人事权由黄光裕的亲属掌控。

  据王某、万某称,大康鞋城经营的几年中,至今未开过有效的股东会、董事会。同时,大康鞋城几乎变成黄光裕的公司的附属,鞋城的公章一直存放在黄光裕的公司的总部,鞋城所有用品都由黄光裕的亲属负责采购。

  而且,自大康鞋城成立至今,公司的财务状况从未向股东披露过,也未发过工资、进行过股东分红。公司的经营每况愈下,商户大量流失。目前,优质商户全部流失,鞋城已经濒临倒闭。

  王某、万某认为,其在大康鞋城经营过程中无故受到限制、排挤,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股东合作陷入僵局,公司继续存续下去将致使原告的巨额投资受到重大损失。

  因此,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二人起诉到法院,要求解散大康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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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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