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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租44辆车抵押换钱380余万 被判13年罚20万

来源:大河网
2010年05月06日08:50
  记者刘昌武通讯员乔苹苹

  本报讯 先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轿车,再将车非法抵押获利,然后迅速逃窜。骗子李新成以这种手段,先后在郑州多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车44辆,抵押获利380余万元。经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公诉,昨天,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新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008年4月,在没有任何资金的情况下,李新成注册了步为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投资管理、营销策划。之后,李到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伊兰特轿车,月租金4500元,押金2000元。随后,李新成将车开到焦作,以7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他人。李用这笔资金打理公司,然而没多久这样找资金的缺陷就暴露出来。

  李新成又在另一家租赁公司租了5辆车,仅月租金就1.5万元,他将5辆车转移到开封,共抵押了30万元。雪球越滚越大,租金越来越多,事情的发展慢慢超出了他的掌控。汽车租赁公司纷纷找李新成想要回汽车,他则关掉手机。

  去年6月,焦作警方接群众举报,将李新成抓获,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金水区检察院经审查查明,从2008年4月至去年5月底,李新成先后骗来44辆轿车,其中通过各种渠道追回18辆。

  将爱车送到租车行,一定要注意租车行是否正规,租车手续是否规范,一旦租出要定期查询车辆使用情况,发现定位系统被拆除请及时报警。线索提供王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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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静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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