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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申请赔偿120万 获赔65万满意不想往事重提

来源:大河网
2010年05月14日07:48
商丘市中院院长将赔偿补助支票送到赵作海手中
商丘市中院院长将赔偿补助支票送到赵作海手中
 
  “50万元国家赔偿金,15万元生活困难补助费。”13日上午,赵作海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海萍手中接过65万元赔偿补助现金支票后,对法院系统这么快让他拿到赔偿金感到很欣慰。

  昨天上午9点30分,省高院会同商丘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给赵作海国家赔偿后,因“故意杀人罪”而遭冤狱11年的赵作海申请国家赔偿案已终结。

  记者得知,除这65万元,商丘法院还答应协调当地政府为赵作海盖4间新房。

  “死人”复活,奇冤昭雪

  1998年2月15日,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赵振晌的侄子报案,称其叔父赵振晌已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同村的赵作海杀害。1999年5月8日,赵楼村在挖井时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无头、膝关节以下缺失的无名尸体,警方遂把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于同年5月9日刑拘。同年5月10日至6月18日,在刑讯逼供之下,赵作海做了9次有罪供述。

  2002年10月22日,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向商丘中院提起公诉。2002年12月5日,商丘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作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省高院经复核,于2003年2月13日作出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今年4月30日,“死者”赵振晌突然回到村里。而此时,赵作海已在监狱服刑11年。

  “死者”复活事件发生后,省高院5月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赵作海一案再审情况: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此前,省高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省高院复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并派人赶赴监狱释放赵作海,安排好其出狱后的生活。省高院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指示:要安排好赵作海的生活,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商丘答应为赵作海免费建房

  5月11日,商丘中院院长宋海萍等赶赴柘城县,对赵作海进行慰问,为其送去急需的生活必需品和慰问金,并协调当地党委政府为其盖新房,解决生活问题。宋海萍还诚恳地向赵作海及其亲属道歉,恳请谅解。此前,当地政府曾答应给赵作海建4间房子和院墙。据当地知情人透露,在当地盖4间房子,加上院墙大概需要10余万元。

  赵作海申请赔偿120万元

  5月11日下午,赵作海以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检察院错误批捕、法院错误判决造成其被错误羁押为由,向商丘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冤狱4019天各项损失120万元。

  针对这一情况,商丘中院多次深入赵作海家中协商,并向赵作海详细介绍了关于国家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赵作海表示对法院开展的积极工作和诚恳态度表示满意,同意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不提出超出《国家赔偿法》范围以外的赔偿请求。

  获赔65万元,赵作海称“满意”

  5月11日晚,商丘中院连夜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对赵作海申请国家赔偿案进行研究。会后,该院派员再度赶赴柘城县,并于12日凌晨两点就赔偿数额与赵作海达成一致。

  5月13日上午,赵作海收到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宋海萍院长亲手交付的国家赔偿金及生活困难补助费共计人民币65万元。

  赵作海收下支票后,在赔偿协议书上摁下红手印,并在收条上签字。

  从宋院长手中接过65万元的现金支票后,赵作海对法院能这么快就给他兑现赔偿表示感谢。赵作海称对该结果感到满意。

  赵作海想把4个孩子找回家

  对于今后的打算,赵作海表示:“没啥打算,就是好好种地、好好生活!将利用这些钱给自己的孩子娶媳妇、盖房子,把自己的4个孩子领回来抚养,好好过日子。”

  从5月9日赵作海出狱到5月13日拿到赔偿金,前后不足5天时间。而这也意味着因“故意杀人罪”而遭冤狱11年的赵作海申请国家赔偿案,已经画上句号。

  据了解,自从赵作海入狱以后,妻子改嫁,两个孩子给了别人,剩下两个则由自己的大嫂照顾。赵作海说,他在监狱期间只有二儿子看望过自己。不明真相的儿子,非常痛恨父亲,当时扔下800元钱没说一句话就走了。他表示,在外打工的孩子得知自己无罪释放,特打来电话询问,他们失声痛哭。

  当有记者再次问及当年细节时,赵作海摇了摇手,表示自己不想再提过去那些往事。
 
  记者 韩景玮 通讯员 陈全慧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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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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