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县改革9月前完成
5月份开始,省财政直接对79个省直管县进行资金调度;新分级负担办法将出台
本报记者戴丹 长沙报道
今年5月份开始,省财政直接对14个市州本级和79个省直管县进行资金调度,市与省直管县之间不再发生资金结算关系。昨天召开的全省财政体制改革市县工作会议上,省长助理、省财政厅厅长李友志表示,政策性支出配套事项的清理已完成,新的分级负担办法即将出台。
力争9月份前完成各项改革
李友志要求全省各级财政系统,要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抓好落实,“确保9月份之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目前,财政政务运行、指标下达、资金调度等方面已经按“省直管县”改革要求直接到县。按照改革计划,还要制定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市县财政工作考核、促进优势地区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等实施办法。
过渡期内对救灾资金实行紧急调度
从今年5月份开始,省财政直接对14个市州本级和79个省直管县进行资金调度,市与省直管县之间不再发生资金结算关系。在目前的过渡期,按照确保工资发放和重点民生支出的原则,综合考虑当地库款、支出进度等因素测算资金调度数,每月调度一次,对抗旱、防汛、救灾等突发性事件,实行紧急调度。
下一步,按新体制确定市县基数后,将明确资金预留比例,确定正常的资金调度数额。
民生支出政策配套省里拿大头
关于规范政策性支出事项财政负担机制的问题,省委3号文件规定,今后市一级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原则上不再承担对省直管县的新增配套任务。李友志表示,省财政进行了专题研究,准备近期出台规范办法。实行分级负担的新增支出,对省直管县,由省县两级配套;对非省直管县,由省市县三级配套。“整体而言,在很多民生支出政策配套方面,省里要拿大头,切实减轻市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