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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报:应重视和解决社会伦理紧张问题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5月25日08:38
  《学习时报》日前刊发了沈士光撰写的《应重视和解决社会伦理紧张问题》,全文如下:

  我们的社会固然还未发展到普遍性的伦理对立,近来所发生的校园、幼儿园血案也仅仅是极少数的个案,但这种社会伦理对立的端倪却不能不重视。缓解和稀释社会伦理紧张状态的路径,应该从增加权威分配的公平性方面着手,减少社会伦理冲突,不断强化社会信任和增强对问题家庭的疏通。

  最近国内发生的多起血染幼儿园、小学的校园事件,引起了公众的震惊、愤怒和警惕。人们强烈谴责这种令人发指的暴行,各地相关部门也随即采取一些紧急措施防止再次发生这类报复社会的极端事件。但这些事件的发生,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信号和警示,提醒我们关注当前的社会伦理紧张问题,并期望引起各级执政者的高度重视。

  转型期间容易引起社会伦理关系紧张

  和谐的社会伦理关系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信任、互助和友爱,阶层之间宽容、包容与合作之上的行为自觉状态。社会稳定的前提必然建立在社会各种伦理关系和谐的基础之上。相反,社会不稳定则反映在人与人、不同阶层和群体之间的伦理关系趋于紧张。如果仔细分析的话,社会伦理紧张关系由四个方面组成,即家庭亲情的疏离、陌生人之间的冷漠、社会伦理冲突的加剧与伦理对立,由此产生抱怨权威,以至个别人萌生报复社会的念头,进而采取极端行为。这些方面互相影响和勾连,形成一定的阶段特征,在对社会核心价值观造成冲击的同时,还深刻影响社会政治秩序的稳定。

  社会伦理关系紧张首先表现为家庭亲情疏离现象的增多。家庭是社会有机体的细胞,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生活的组织形式。黑格尔说,家庭是一个“伦理实体”,社会伦理紧张关系最原初的基因来自家庭。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传统的家庭结构开始瓦解。累世同堂的大家庭结构逐渐被核心家庭结构所替代。核心家庭结构不仅面临着个人成长过程中伦理关系处置早期实践层面的缺损,而且也面临着社会变迁过程中地位流动造成的生存困境。在传统社会中,大多数家庭的经济状况是凝固化的,几乎都处于同样低温饱的状态。而现代社会则不同,大多数的社会成员生活状态有较大的提升,而少部分社会成员由于各种原因被“挤出”了主流社会,成为弱势群体。

  核心家庭结构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使人更注重自我生存与发展。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以人的能力决定社会流动的方向和在社会中的地位,再加上社会转型期间各种资源配置存在着较大的制度缺失,各类群体对社会不公正的主观感受和评价不断放大与泛化,加剧了陌生化社会的情感冷漠和伦理对立。

  社会伦理关系紧张的最后恶果归结到抱怨权威,甚至产生个别极端报复社会的行为。尽管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人民群众总体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改善,但由于主客观多种原因,极少数个体生活改善幅度、速度不大和不快。在历次的市场化改革中,一部分群体的利益并没有因改革而获利,相反产生了相对剥夺感的心理。政治是价值的权威性分配,改革是由各级党委和政府这些政治权威组织发动的,对利益受损者来说,他们抱怨的对象无疑是利益分配的权威机构。他们由物质生活的持续匮乏而诱发的生活“海啸”接踵而至,比如,持续的婚姻关系难以维系,正常的家庭生活突然中断,所受教育程度的缺乏和竞争所需能力的短缺,反复荡涤的挫折感极为容易产生精神的畸变。由此走上宣泄不满、报复社会的歧途。

  稀释社会伦理紧张是各级执政者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

  从社会有机细胞的家庭伦理变异逐渐弥散为社会成员之间的冷漠和不信任,以至于阶层之间伦理冲突的多发。我们的社会固然还未发展到普遍性的伦理对立,近来所发生的校园、幼儿园血案也仅仅是极少数的个案,但这种社会伦理对立的端倪却不能不重视。缓解和稀释社会伦理紧张状态的路径,应该从增加权威分配的公平性方面着手,减少社会伦理冲突,不断强化社会信任和增强对问题家庭的疏通。

  第一,增强权威组织分配的公平性应该成为各级执政者未来一个阶段的共识。应该看到,我们尚未建立起一种有效的体制真正做到公共服务均等化,也尚未建立起一种使得人民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对现在和未来的生活都持有乐观态度的预期,这种机制可以让他们摆脱在物质生活上最起码的窘境,摆脱在精神和心理上时常处于极度忧虑和焦虑的状态。笔者认为,从各级执政者来说,两方面的工作需要同时进行:一方面是切实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即在初次分配领域提高劳动收入在 GDP中的比重,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完善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提高个税起征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支出在政府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等等。另一方面则要改变决策过程中决策者以自我为主导的“内输入模式”,广泛尊重民意、体现民意,绝对禁止强势推进人民群众不赞成、不拥护、不支持的改革方案,力避改革出现“数量悖论”,让最大多数人享有最大程度的改革成果。

  第二,促进不同阶层和群体之间的和谐共处。社会政治秩序的稳定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本而必要的前提,对我们这样一个自然资源并不丰富、人口众多、整体尚不发达、东西部差距相当大的国家尤为关键。保持社会政治秩序稳定不能简单地追求静态的稳定,也不能被动地做消防员,而应该积极地掌握主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努力将促进不同阶层和群体之间的和谐共处作为未来执政过程中一项重要的任务,避免因阶层分化而引起的群体冲突。随着“机械团结”的同质化社会结构的消解,如何构建异质化社会结构的“有机团结”已经迫在眉睫。社会整合的有力武器是不同阶层共享“共容利益”,增进“非同质内聚”。社会学家研究表明,共同利益的内聚并没有显现为一个阶级组成的稳定边界,参与共同内聚的人,其成分也没有定型于某一种阶级或阶层分类。虽然中国的阶层分化明显,但它带来的主要是人的生活方式、消费能力、居住群等这样一些经济社会特征的变化。因此,各级执政者应首先努力提供、开发和丰富公共领域资源,比如让电影院、音乐厅、图书馆、展览馆、公园等公共设施能够成为各个阶层都能够去、乐意去的公共场所;让公共交通成为人们喜欢选择的出行方式,等等。其次,协调和平衡各种不同利益,而不是代表其中一个阶层的利益。 第三,形成公平竞争的社会评价机制。市场经济的竞争具有残酷性这是毋庸置疑的,正因为它的残酷性所以应更加注重其公平性。首先,坚决约束各级执政者在公共资源分配上的自为性,在住房、医疗保障、公车、公务消费等方面采取有力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克服过多消费社会公共资源的不当行为,消除公众的不信任感。其次,建立公平竞争机制,诸如在大学自主招生、公务员录用、干部选拔任用等具有示范性的社会竞争领域内建立相应的公平机制,凡进必考,让优者、能者上,庸者下蔚然成风。

  第四,利用各种资源和力量减少由于家庭突然变故衍生的社会矛盾。在现代社会中,家庭生活确实具有私人性、隐秘性的一面,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理应得到尊重,但这也会使得家庭成为社会文明很难深入进去的一个隐蔽领域,造成把家庭完全封闭于社会之外的一块“飞地”。各级执政者应动员各种社会资源,利用执政者自身优势和社会力量多种渠道减少由家庭亲情疏离引发的社会矛盾。比如利用单位和组织的力量积极主动关心关注个别家庭的变故,将生活困难的、暂时无力通过个体努力改善的家庭列为重点扶助的范围,解决他们的生活之忧。又比如善于利用群众调解机构、社会心理咨询机构,加强疏通少数问题家庭同社会的渠道,充实和丰富家庭的社会内容,建立起家庭与家庭、人与人之间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团结进步的新型人际关系,形成一种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 (来源:新华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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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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