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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连发5文批股市内幕交易 或为严打铺路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0年05月27日04:22
  昨天,人民日报刊登《香港如何严打内幕交易》一文,这已经是近期内人民日报连续刊发的第五篇剑指股市内幕交易的文章。联想起新华社之前对房地产市场的“六连评”,随后接踵而至的是房地产行业的暴风骤雨。人民日报的这次密集出手,是不是内幕交易的严打时代即将到来呢?这让人浮想联翩。

  法规严厉

  证监会两周内答复投诉 内幕交易纳入刑事犯罪


  作为全球最重要的证券市场之一,香港证券市场以其规模庞大、资金雄厚闻名于世。其中,可与伦敦、纽约等大市场相媲美的严格监管措施,是最令投资者放心的因素。

  在香港证监会的工作中,打击内幕交易是重头戏,不过对此类违规行为,香港的称呼比较特殊,称其为“市场不当行为”。特区政府于2003年成立了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并由一名高等法院法官或前法官出任主席,扩大了监察管理范围,将内幕交易行为纳入刑事犯罪,实行行政处罚、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三轨并行。

  证监会随时接受公众及投资者的有关投诉,对所有投诉,证监会会做到两周内答复,并决定是否跟进。

  除去证监会,廉政公署目光也在时刻盯紧证券市场任何涉及利益输送的违法行为。今年4月初,廉署就起诉了毕马威一名高管涉嫌在一宗有争议的首次公开发行中行贿,证监会也随即对案件开展调查。去年11月,4名被告因密谋推高泛海酒店市值40亿港元,被法庭分别判处26到30个月监禁,并各处罚金约30万港元,此案被认为是香港最大的市场操纵案,也是首次就市场操纵行为提起法律诉讼的案件。

  典型案例

  被裁定犯9项内幕交易罪 “大摩”前亚洲区高管获刑7年


  2008年7月17日,《证券及期货条例》颁布以来的首宗个人“内幕交易罪”案完成定罪——熊丽美利用内幕消息避免了6万多港元的投资损失,代价是20万港元罚款及6个月监禁(缓刑2年)。“内幕交易”在香港证券市场开始成了一条不可触摸的“红线”。

  过去的2009年堪称香港证监会打击内幕交易成果丰硕的一年,一只又一只“老虎”接连被打。2009年9月,摩根士丹利前亚洲区董事总经理兼中国区固定收益部主管杜军被裁定犯有9项内幕交易罪和1项唆使他人进行内幕交易罪,入狱7年并缴罚款2332万港元,5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不得参与任何市场交易。这是香港历史上第五起内幕交易刑事诉讼案,同时也是涉案金额最大、判刑最重的一案。

  今年初,香港证监会又指控纽约对冲基金“亚洲老虎基金”进行内幕交易,进而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下令禁止该基金在香港从事任何上市证券或衍生产品交易,这是香港证监会首次尝试将一家公司排除在香港市场交易之外,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之中。有业内人士认为,“在此之前,证监会从未把触角伸向香港以外的任何人,现在香港证监会的执法活动已经超越了仅仅起诉个人的范畴”。

  保护弱者

  处罚内幕交易机制完备 受害投资人可依法获赔偿


  《证券及期货条例》明确赋予遭受损失人士追讨赔偿的民事诉讼权,内幕交易者除面临牢狱之灾,还可能面对其他投资者的巨额赔偿诉讼。

  在香港,证监会负责对内幕交易行为的侦查及调查,旗下的法规执行部、市场监察部等部门会联手监管内幕交易,审查涉嫌违规的任何人士,并制裁或起诉有关违规者。遇有可疑情况,他们会与有关人士会面并向券商查询、索取可疑的交易记录及相关客户资料。证监会完成调查后,如果认为案件值得跟进,会考虑在法院提出刑事诉讼,或将涉嫌违规行为的报告转交特区财政司司长,以考虑是否在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提起民事诉讼。

  整体而言,香港建立了一整套外部制衡机制确保证监会公平、公正执法,整个香港社会也在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氛围,不给违规行为提供可乘之机。

  回溯

  第1文 5月19日 《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将遭严打》

  摘要: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成交额>50万元立案追诉

  第2文 5月21日 《是巧合,还是内幕信息泄露》

  摘要:重组停牌前宏达股份巨量涨停,资金先知先觉屡出现

  第3文 5月25日 评论《打击内幕交易,须强化执行力》

  摘要:股市“内幕交易” 三大影响猛于虎

  第4文 5月25日 《公众呼吁严查可疑交易》

  摘要:网友热帖称“不是秘密” 呼吁至少“每月查一起”

  第5文 5月26日 《香港如何严打内幕交易》

  声音

  江苏3上市公司被指违规却一直沉默


  与证券期货市场相关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信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等违法行为的立案追诉标准18日刚出台,就有两机构“顶风作案”——5月19日宏达股份逆市涨停,第二天就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开交易信息显示,5月19日大举买进宏达股份的主力中有两家机构。上周五,《人民日报》经济版头条文章对停牌前逆市买入宏达股份的机构行为提出了质疑。目前市场关注的焦点是,这会否成为新标准出台后的首例立案追诉案件?

  宏达股份或许撞上了“红线”,而在此之前,资本市场尚有诸多案例仍然是一团谜。

  如苏州恒久一路过关斩将,眼看就要登上资本市场却突然倒下,然而,从曝光“专利门”至今监管部门没有明确说法;法尔胜通过一系列巧妙的股权交易,资本高手周氏家族成功将上市公司法尔胜的第一大股东法尔胜集团收入囊中,曲线MBO路径昭然若揭,但监管部门似乎听之任之;江苏三友涉嫌重大信息遗漏、欺诈上市,各路媒体记者奋勇揭开黑幕,尽管监管部门表示正在“核查”,但迄今未见更多说法。

  值得注意的是,苏州恒久、法尔胜、江苏三友身上至少有4个共同点:第一是来自江苏;第二是经过媒体曝光;第三是这些公司采取了沉默的态度,即便对投资者说点什么,也是避重就轻;第四是仍然未见监管部门有实质性的处理举措。

  是谁在纵容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问题上市公司”,这些“问题上市公司”为何能沉默?

  首先是这些“问题上市公司”的操盘手,他们正在操盘或即将操盘的是投资者的钱,但目前看来,他们没有对投资者负责。当下中国的资本市场,信息非常不对称,这样的市场更容易滋生问题。经济学说,每个人在有局限的情况下都会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更直白的理解是自私为出发点。我们可以看到诸多高手的资本运作手法,如仅从绝对的经营角度来看,不可谓不高超,然而其归根结底皆为利。公司运营需要盈利无可厚非,但铤而走险,利欲熏心却是法规不容。

  其次,“问题上市公司”的沉默,是藐视“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视投资者利益不顾,监管部门此时为何不站出来呢?江苏上市公司接连被曝出问题,为何不见监管部门的处理举措?监管部门监管资本市场乃分内之事,当上市公司问题被曝光时,监管部门的沉默显然不是金。更为迫切的是,资本市场的普遍问题需要从个案入手,需要监管层的明确态度,而且重典以立标本,看看香港地区的相关部门如果处理洪良国际吧。

  再次,对于投资者来说,维权意识尚需提升。既然是股东,无论大小都是公司生力军,就应该有充分掌握公司信息的权利,也应该奋力维护自身财产不受侵犯。从以上的几个案例看,投资者的维权意识是严重不足的。

  “问题上市公司”沉默或许是有难言之隐,而监管部门“潜水”亦非明智之举,香港廉政公署有“喝茶”一说,但愿江苏证监部门的“核查”不会真成了“喝茶”,要不然,这样的摆设对投资者太不负责了。

  据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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