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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屡次“犯事”要进监狱 称为报复已离婚父母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0年06月01日05:02

  少年为“报复”已离婚的父母

  3年4次“犯事”要把自己送进监狱

  陈咏

  本报讯 前不久,扬州市维扬区一家电动车维修店的老板向警方报案称,自己收购了一辆二手电动车,竟然是一辆赃车。民警赶到现场进行侦查,很快就把盗车贼万某抓获。让警察没想到才17岁的万某,却已是犯过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的“老手”了。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昨天,万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扬州市维扬区检察院批捕,得知判决结果,小万说:“我就是要把自己送进监狱,让离婚的父母一辈子良心不安”,让人唏嘘。

  今年5月初的一天,修车店老马正在修车,突然一个少年骑着一辆六七成新的电动车来找他:“师傅,我急用钱想卖车,这辆车300块钱,你要不要?”老马看物有所值,而且对方还拿出了发票,抵押了身份证复印件等物,于是便以260元和他成交了。

  少年刚走,老马发现不对劲了,发票上的车主姓名根本不是卖车的少年。于是他赶紧报了警,警方很快把犯罪嫌疑人万某抓获。

  经查,万某在他14到17岁期间,因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被多次判刑。

  谈到为啥如此“频繁”犯罪的原因时,万某毫不掩饰地说:“我为了报复离婚的父母!”原来,万某7岁的时候,他的父母就离异了,并重组了新的家庭。他因为抵触父母离婚,在父母重组的两个家庭过得都不愉快,后来干脆就一个人“闯江湖”了。

  (维侦 蒋华 陈咏)

(责任编辑:黄成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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