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太让我伤心了,一直瞒着我做坏事,我一定要离婚”,丈夫李华(化名)因妻子多次盗窃犯罪,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昨天记者从门头沟法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李华的诉求。
李华称,2006年,他与当保姆的张丽(化名)通过征婚广告相识,不久双方确定恋爱关系。
李华还获知,2001年,张丽因盗窃罪入狱,2005年被释放。但李华并未介意她的这段经历。
2007年,在两人恋爱期间,张丽再次因盗窃入狱。释放后,张丽保证诚心改过。2007年11月,两人登记结婚。可李明没想到,出狱刚一年,张丽又因盗窃获刑6年。无奈的李华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
法院认为,张丽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判决两人离婚。(记者王丽娜
通讯员母冰)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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