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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部分小造纸厂被取缔后再次开工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6月01日05:14
  上世纪90年代初,在鼓励发展乡镇企业的背景下,安徽省淮河流域小造纸企业大量出现,最多时达700余家。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和环保标准的提高,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造纸厂相继被淘汰。但由于小造纸厂投资规模小、工艺简单、利润高,至今仍有一些企业非法生产,落后产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5月27日,全国工业系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下达了今年淘汰432万吨造纸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到2009年底,安徽省共有造纸企业159家,其中就有6家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40家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安徽省环境监察局副局长魏继伯说。

  “十一五”以来,安徽省已淘汰造纸业落后产能9.64万吨。2010年,安徽省确定了万元GDP能耗下降5%的目标,其中,计划淘汰落后造纸生产线2条,涉及落后产能3万吨。记者从安徽省节能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获悉,淘汰目标将在2010年6月底基本完成。

  “大部分造纸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简单且运行不正常”

  今年1月,安徽省环保厅开展“打击造纸企业违法排污环保专项行动”,派出四个暗访检查组,对宿州市萧县、埇桥区及淮北市濉溪县等28家重点造纸企业和2009年以来群众投诉的小造纸厂进行了暗访检查;3月,省环保厅结合季度巡查又对合肥、安庆、巢湖、六安等市47家造纸企业进行检查。

  “两次检查发现未执行环评、污染治理设施不运行或不正常运行、直排、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企业23家。”安徽省环保厅副厅长王文有说,“检查中发现,合肥市现有的22家造纸企业,有14家企业年实际生产能力在1万吨以下,规模小、产能低、厂区环境差,大部分造纸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简单且运行不正常,存在超标排放现象,污染严重。”

  在安徽省雪马造纸厂,企业设置了暗管将生产污水直接排进附近的奎河,造成了严重污染;而位于潜山县的赵冲纸厂,整个企业的治污设备就是一个沉淀池,基本发挥不了作用。

  “在安徽的小型造纸厂里面,70%以上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简陋,仅有一些简单的物化和生化处理装置,即使这些装置正常运转,企业也无法达标排放。”魏继伯说。目前,安徽省造纸企业主要集中在合肥、宣城、安庆、宿州等地,主要使用废纸、麦草、木浆为原料,生产瓦楞纸、茶板纸、卫生纸、黄裱纸等。其中,生产低档纸企业较多,造纸工艺简单,污染严重。

  “省季查、市月查、县旬查”,取缔力度空前

  “在造纸企业的生产成本里面,很大一部分是治污投入,由于省内造纸企业上规模的不多,大部分企业在这一环节偷工减料。目前,省环保厅已经重拳整改,对于治污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坚决关停。”王文有说。

  今年4月底,安徽省出台《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针对造纸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明确提出,未经环保审批违法开工建设或批建不符的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造纸企业,一律关闭取缔;实际产能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企业,责令停产,限期整改。

  “省环保厅一直在建立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目前加大了对于造纸行业的监管频次和力度,形成了"省季查、市月查、县旬查"的环境监察制度,一旦发现不符合政策的小造纸企业,立即取缔。”魏继伯说。“省政府还要求对取缔关闭的小造纸企业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生产设备拆除不彻底、存在重新开工可能的,必须按照"吊销执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移走原料"的标准,彻底予以拆除;对利用原有场地和设施重新开工生产的,坚决取缔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据介绍,2007年以来,安徽省已依法取缔造纸企业63家,涉及造纸能力61万吨;2009年,省环保厅对6家造纸厂挂牌督办,对3家企业立案处罚,对47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调查整改。

  缺少执法手段,高额利润驱动一些被取缔企业死灰复燃

  淮北市濉溪县郭杰黄裱纸厂地处偏僻的黄桥农场,上世纪90年代就在执法监察中被取缔。今年,该企业又重新开始生产,在地方环保监察部门发现之后再次被关闭。

  “像郭杰黄裱纸厂这样死灰复燃的小造纸厂不只一家,因为背后有着高额利润的驱动。”魏继伯解释了小造纸厂屡禁不止的原因,“小造纸厂投入小,只要挖个池子,掺入石灰蒸煮就可以实现生产,但是在这种小投入面前却是每吨近万元的利润,所以不少小造纸厂和执法部门"打游击",一查则停,查完再开。”

  据了解,由于历史原因,安徽省大部分地区环境监管力量不足,人员编制、技术装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缺乏制约了对企业的日常现场监管。目前,安徽省有环保监察现场执法人员3400多人,要监管3万多家企业,尤其对于那些地处偏僻的小造纸企业,存在监管困难,有的小造纸厂取缔之后死灰复燃也不能及时发现处理。

  “关停小造纸厂难的另一个原因就是执法手段有限,尤其在民事和刑事责任追究上缺少明确条款,难以形成震慑力。”魏继伯介绍,按照相应的环保法规,在取缔小造纸厂之后,对企业主没有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一些企业主容易再次铤而走险。

  据了解,淘汰落后产能缺乏长效机制、执法力度有限等,已经制约了关停小造纸企业的成效,需要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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