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黄网获利8元
90后领刑半年
本报讯 (通讯员 樊斯坦 余敬海 王天罡 记者 刘丰) 昨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对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黄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黄某,男,现年19岁,中专文化,工人。2009年12月初,黄某通过某网购买了域名,随后建起了网站。为了通过提高访问量牟利,黄某上传了淫秽视频。截至2010年2月23日案发,黄某共获取收入8元。警方抽取了该网站上110部影片,发现全部是淫秽影片。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黄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