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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内退月薪为最低工资70%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06月11日04:09
  本报讯 (记者赵鹏)从7月1日开始,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从每个月800元上调到960元。昨天,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副处长毛艾做客北京城市服务管理广播《城市零距离》节目时透露,内退人员只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的70%,而退休人员返聘后则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

  针对一位退休人员称,现在返聘后每个月只能拿650块钱的问题,毛艾解释说,按照北京市的最低工资规定,它涵盖的范围不包括退休人员,因为退休人员和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因为他退休以后有退休金,再返聘到企业以后他签订的只是劳务合同,所以他不受最低工资的保护。

  毛艾还强调,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的规定,最低工资调整以后,下岗待工人员和内退人员的标准也应该提高。其中,下岗待工人员的标准应当相当于最低工资的70%。现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960元,那么其70%也就应该是670元左右。同时,内退人员也应该参考这个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

  对于单位实习人员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毛艾表示,劳动者受最低工资保护有一个前提,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在试用期期间,或者大学生的实习期,个人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就可以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可以适用最低工资标准。但如果是在校学生,由于他和企业之间还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就不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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