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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淇县城中村改造遇阻 164户赞成拆迁4户反对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2010年06月22日11:09
改造效果图背后只有孤零零的几座民居还没有拆迁
改造效果图背后只有孤零零的几座民居还没有拆迁

  城中村改造,164户村民赞成拆迁,4户村民拒签协议,拆还是不拆?

  4∶164 少数与多数博弈

  阅读提示

  4∶164,这两个数字成为淇县朝歌镇城中村上关村居民自主拆迁改造进程中难以逾越的“鸿沟”。在一张改造进程图上,全村168户居民,4户坚守的“白色一隅”与已经拆迁到位164户的“红色世界”形成鲜明的对比。而4户居民每坚持一天,改造工程每延误一天的损失就是2万元。是采取强硬措施,让“少数”服从“大多数”;还是充分尊重居民不愿拆迁的权利,而不论他是不是“少数”?

  【现状】

  4户“利益”与164户“民意”对决

  6月19日,记者看到,淇县朝歌镇城中村上关村老居民区几乎成为一片平地。仅有的几座民房孤零零掩藏在偌大新区改造效果图后,很是寂寥。

  “早签字,早改造哦,早一天搬进新房,这4户拖了大家后腿!”在街边一座孤楼里,上关村居民自主改造议事委员会的几名代表说。墙上一幅改造进展图上,被涂成红色的拆迁到位户占了绝大多数,两三处蓝色的表明已经签订协议待拆,而4处白色地带在进展图中显得格外醒目。

  记者了解到,从3月份就开始的上关村旧村改造工程最近遇到了“瓶颈”,参加拆迁改造的168户村民中,有4户成了所谓的“钉子户”,他们以种种理由拒不签订拆迁协议。

  【赞方】

  拆迁是天上掉下馅饼

  村会计关永明站在拆迁过的旧居废墟前感叹不已说:“以前的上关村根本就没有什么规划,就是一个脏乱差,没有一条大路,胡同窄得容不下两个人走路。许多老房子没有下水道,一下雨就污水横流。家里死了人,棺材都抬不出去,只好用‘独龙’,也就是用一根木杠子竖着把棺材挪走。”

  48岁的关玉福谈到拆迁时眉飞色舞,他家四口人有11间旧房,以前他一直发愁,儿子大了,马上就要娶媳妇了,家里经济条件不好,老房子要翻盖,根本就拿不出钱来。这一下给他解决了大问题,拆迁后,他能分到400多平方米的房子,自己一家四口人根本住不完,除了儿子结婚用,还可以出租。

  今年50岁的王民春告诉记者,村里很多老房子根本无法居住。他家有六间老房子,连他爸爸都不知道盖房的时间。他举双手拥护城中村改造。

  支持改造的绝大部分村民认为,村子地理位置好,将来房价会很高,拆迁真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反方】

  我有不配合改造的权利

  记者来到了坚持不拆迁的路家兄弟俩的家。路某告诉记者,村里一些村民对他们很有意见,弟弟家的房子6年前才翻盖的,很宽敞,有260平方米左右,要是拆了很可惜。弟弟也信不过这个工程,认为不知道要猴年马月才住得上新房,他要求村里在其他地方给他买两套现成的商品房。另外,弟弟家现开着足疗店,村里还要免费分给他一间门面房他才同意拆迁。而路某本人的条件要“简单一些”,他说他家里房子小,希望分到一间大的房子,超出标准的部分村里要以低价位给他。

  另一户没有拆迁的林某做塑钢门窗加工生意,他担心拆迁后没有地方做生意,所以,也要求村里免费给他门面房。

  第四户是年近60岁的王某,他显得很气愤,因为他家的一间门面房前几天被村里认定为违章建筑,被“强拆了”。

  这4户居民认为,他们条件不算过分,不答应他们就不愿配合村里的改造工程。

  【胶着】

  “少数”与“多数”还在博弈

  身兼村委会主任的该村党支部书记宋桂水告诉记者,这次城中村改造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遇,拆迁标准很高,回迁条件好,除了一平方米换一平方米外,还给每家每户都发了搬家费和房租。村民都是城中村改造的受益者,这其中也包括这4户没有签订拆迁协议的村民。

  为尽快改善居住质量,该村全体居民选举成立了改造议事机构,对重大事宜进行及时处理。宋桂水介绍,改造工程方案既不是村两委说了算,也不是某个人说了算,是由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村里先后召开了五次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大会,专门就拆迁、补偿等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大家一致通过。由于影响了绝大多数村民利益,村民改造议事机构代表还针对这4户没有签订拆迁协议村民的问题进行表决,要求依照村民自治的程序对这四户村民依法采取措施。现在,这个事情牵涉到个别人具体权益,进展一直比较谨慎。

  截至发稿,记者获悉,4户居民还没有同意拆迁,这一场多数人的民意和少数人的利益的相互博弈还在继续。

  观点碰撞

  村民

  工程进度受到严重影响,不配合“民意”的4户居民可谓“损人不利己”。村民议事会应采取断然措施来解决。

  村民甲:

  既然是民心工程,就得让每个人都满意,不要轻易对“少数派”动粗,那样就伤了和气。

  村民乙:

  村领导

  要是4户居民实在不配合“民意”,用民意让他们更加孤立,同时咨询法律部门,实在不行就用法律来说事儿。

  村民议事会代表:

  改造村里主导,村民议事,政府不过多干预。没有不配合的群众,只有不会做工作的人。只要工作做到家,群众早晚是会理解的。

  淇县朝歌镇党委书记郝东法:

  律师

  少数居民利益不宜无限放大。如果少数人成为绝大多数居民利益的“绊脚石”,后者可通过村民议事程序确定如何来维权,或通过法律手段来实现。

  大正永恒律师事务所王律师:

  法治社会里,只有每个人的利益得到尊重了,多数人的利益才可能得到尊重。如果大多数人民意的维护以牺牲少数人利益为代价,后者也可以依法维权的。记者 谷武民 通讯员 剑声 文图

(责任编辑:new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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