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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制办咆哮哥登门道歉 已停职等候处分(图)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0年06月24日05:58
■市法制办负责人(左)主动登门向当事人(中)道歉。新快报记者王翔/摄
■市法制办负责人(左)主动登门向当事人(中)道歉。新快报记者王翔/摄

 ■"咆哮哥"昨日一脸严肃,对"咆哮"理由未作解释。新快报记者王翔/摄
 ■"咆哮哥"昨日一脸严肃,对"咆哮"理由未作解释。新快报记者王翔/摄

  咆哮哥登门道歉 已停职等候处分

  法制办解释:彭某当公务员才近10个月,对规章制度理解“不是很透”

  ■新快报记者 阮剑华

  “咆哮哥”彭某目前已被暂停一切工作,停职反省。这是昨日上午记者在市法制办领导到王先生家登门致歉时了解到的。昨日上午11时30分许,市法制办领导一行数人来到王先生家里登门道歉,“咆哮哥”彭某连称“很后悔!”对于彭某“咆哮”的做法,市法制办领导解释称由于其刚走上岗位,对规章制度的理解“不是很透”。

  处理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发生这样的情况,法制办也非常痛心。”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刘朝阳在王先生家中致歉时告诉新快报记者,“咆哮哥”彭某已经按照党组的要求暂停了一切的工作,停职反省,写出书面检讨,等待监察部门调查结束后给予相应的处理。刘朝阳还表示,处理的结果将会通过一定的渠道让社会公众获知。

  “咆哮哥”彭某昨日一身黑衣显得较平静,态度与网上流传的录音音频中完全相反,对记者提出的问题大多沉默不语,对当时发生“咆哮”的缘由也未作解释。

  刘朝阳说,彭某在工作上的失误,有很多原因,首先是由于上岗时间短,“(他)刚刚走上岗位,我们的领导在提出这些工作要求的时候,存在着解释没有到位,或者是要求没有到位的情况。他本人对规章制度的理解也不是很透。所以就出现了当时让你(王先生)很难接受的表述方式。”

  当事者强调监督没做错

  从上午11时30分开始,王先生不大的住处内就挤满了市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和记者。长枪短炮下,双方进行了长达一个多小时的交谈。对于法制办的解释,王先生欣然接受。他表示,法制办能来,自己“非常感动”。“其实当时我也是带着气去的,也是因为在气头上才录了音,发了帖。”王先生说,自己事后也进行了反思,但他强调,作为公民,自己监督政府并没有做错,“这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需要使用好的权利。”他表示,事件中,群众与公务员发生争执,这其实是政府与民众很难打交道的一个表现。

  12时30分许,法制办领导提出,让在场记者离席,称要“私下里交流一下”。事后王先生告诉记者,交谈内容主要是他当时所提出办理的小区纠纷案件,不过是否受理,目前也暂时没有定论。

  特写

  咆哮哥很沉默

  昨日致歉仪式上,王先生主动抛出了“橄榄枝”,甚至对彭某说,“我们都是坦率的人可以交个朋友。”不过彭某对此也只是礼仪式地笑笑,并无多言。记者曾问及彭某“咆哮”的缘由,是否因为心情不好,不过没有得到答复。法制办领导对此解释称,他已经写检讨,检讨中对思想剖析深刻,但还没通过党组通过,不便阐释。

  当事者

  监督政府不为博出名

  在采访中,王先生一再强调不要出其姓名和工作地点,“监督政府,不能为了博出名或者博出位,不要让我出名。”他表示,事件很快在社会上热起来是他想不到的,“这个事情能够热起来,更多的是长期以来民众积累的对政府的一些行为方式的不满。”

  王先生说,他已经接受彭某的道歉,同时希望群众、政府、有关领导多思考如何让政府跟民众更好打交道,“事件不能针对他个人,更多的是公务员这个符号化的东西。”

  他表示,希望这个事情,能成为新市长主政以来推动政府服务建设,改善政府与民众的关系,建设和谐广州的一个新契机。

  市法制办

  从来没有12点前就不办公的说法

  在“咆哮哥”事件中,对于11时30分下班还是12时下班的问题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昨日,法制办副主任刘朝阳作出解释称,法制办从来没有提过说12点前就不办公的说法。他表示,法制办确实存在一个预留半个小时整理归档和分案的时间,但从来没有提过这半个小时就不接案。一般情况下,如果这半个小时内没有市民前来申请复议,按照岗位要求工作人员可以脱岗派案、分案。

  刘朝阳承认,个别工作人员在理解这个要求时出现偏差,也没有解释清楚工作安排,导致与王先生发生争执。

  记者发问

  为何工作近10个月仍不熟悉规章制度?

  新快报记者现场提问,“咆哮哥”彭某当公务员近10个月了为何仍不清楚规章制度,是否网友所说“官本位”思想作祟?对此,市法制办副主任刘朝阳解释称,政府为人民服务,为公众服务基本立场是从来没有变过的。但在处理每一项具体工作的过程当中,哪一个政府公务员都不敢保证做的各项工作都能让群众满意,“哪位领导也不敢说在服务的过程当中,就一定100%做到让群众满意,100%让群众挑不出一点毛病来。”他表示,出现这样一个问题,一要让本人在思想上触动;二要结合工作情况进行处理;三要结合岗位工作提出更好的改进措施。

  记者观察

  高调道歉的背后

  同样在上午的11点半左右,6天前“结下粱子”的“咆哮哥”与王先生,昨日终在众媒体的见证下冰释前嫌。

  召开媒体通气会、公开表示歉意,主动登门认错……“咆哮哥”事件发生后,市法制办的处理,可以用主动及时来形容。诚然,这样的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期待,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仔细推敲其中一些细节,这一高调道歉的背后,仍存在一些待解的疑问。

  在日前的媒体通气会上,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一再强调“‘咆哮哥’的态度铁定是错”的同时,称“‘咆哮哥’是‘新进人员’,对公务员行为规范认识不足。”由此,记者曾一度想当然地以为,“咆哮哥”才上岗没几天,也算是“情有可原”。

  然而,当昨日被告知“咆哮哥”的“新进”之期原来近10个月之久时,记者在恍然大悟的同时不禁要问,如果说,上岗近10个月的“咆哮哥”乃“新进人员”,犯错“情有可原”,那么大胆假设一下,假如每一个窗口单位都有一个“咆哮哥”,那么全市将有多少市民会被“咆哮”,又有多少市民能像王先生一样,凭借录音为据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再者,相关的公务员行为规范之中,并没有以入职时间的长短,作为进行区别性处罚的依据。因此,今后发生类似事件之时,我们期待不要再听到类似“新进人员”这样的解释,否则,今后市民到窗口单位办事前,是否都要说一句,“您上岗多久了?要还没超过10个月我就要录音了。”

   (廖颖谊)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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