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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台企联监事长:签订ECFA最大好处是优势互补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7月01日00:49
  中新社天津6月30日电 (田齐 杨娜娜)“签订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最大好处在于促进台湾企业和大陆企业的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面对世界市场的竞争,扩大产品在世界市场的占有率。”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监事长丁鲲华6月30日在天津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希望该协议早日生效,让两岸民众尽快从中得到实惠。

  丁鲲华说,台湾的优势在于产品设计、品牌设计、行销通路和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能力。大陆的优势在于制造业和广阔的市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生效后,台湾仅税费就能节省138亿美元,这将大大提高台湾产品的竞争力,台湾企业也会因此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丁鲲华认为,ECFA签订后的另一个好处是早收清单中包含金融业。之前,融资是台湾企业发展在大陆发展面临的最大困难。协议签署以后,台商可以短期内参与大陆贷款和人民币业务,增加台企的融资管道,有利于台企未来的发展。

  在丁鲲华看来,签订ECFA亦给大陆企业带来绝好的发展机会。大陆的半成品运到台湾,利用台湾的品牌价值、技术能力和行销通路,同样的东西在国际上可以多卖15%到20%,这将有效提升大陆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机遇大于挑战,合作大于竞争。”丁鲲华说,大陆不仅是世界最大的工厂,也是世界最大的市场。他建议,台湾企业可以有针对性地研发适合大陆市场的产品。他相信,台湾企业可以凭借设计能力和品牌优势,在大陆市场、乃至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丁鲲华强调,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署,是60多年来两岸经贸合作领域取得的最重大的突破。两岸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合作才刚刚开始。台湾现在考虑的不应该是如何竞争,而是怎样合作。两岸合作,才可以将国际市场做得更大。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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