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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零月薪比例渐提高 评论称无薪水难称进步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2010年07月03日13:14

  零月薪是进步吗

  白干活不拿工资,明摆着蕴含了太多悲情,不管怎么说也是出于无奈,绝不是合理合法的事,更谈不上“进步”

  文/马立诚

  近日发布了《2010年中国大学生就业压力调查报告》。其中说,与2009年相比,2010年大学生就业压力总体来说有所缓解,大学生就业心态趋于平和,“接受零月薪的人群有了大幅度的上升。”

  怎么解释零月薪呢?据新京报最近报道,北京青年压力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熊先生说,接受零月薪比例大幅增加,应该说是一种进步,从过去一味追求高工资,到如今注重经验积累和长远发展,显然有助于求职者找到更合适的岗位,有助于增强员工的满意度,并能最终提高整个社会的幸福感。

  熊先生很会说话。这番委婉的说辞,倒是体现了“压力管理服务中心”的职业历练和口才,但可惜有点勉强,让人觉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

  零月薪比例“大幅度上升”,意味着大学生的就业形势比过去更加严峻,怎能用来说明就业压力有所缓解呢?再说,“进步”云云,也有点文不对题。如果说零月薪是一些大学生在就业难的形势下,忍痛调适自己的心态屈就现实,还说得过去。但白干活不拿工资,明摆着蕴含了太多悲情,不管怎么说也是出于无奈,绝不是合理合法的事,更谈不上“进步”。

  的确有大学生在网上说:“我们宿舍有人可以接受零月薪。接受零月薪,主要是想积累经验,长远发展,如果能获得一份向往的工作,短时间内的薪酬不是最重要的。”

  笔者认为,网上这么聊聊,或者求职时表个态,倒也无妨。从这些措辞中,也不难体会大学生的隐痛和苦衷。然而,企业能不能以此为据,不发工资?

  答案是大家都清楚的。但是,就有些胆大的企业装傻当真,不给人家开工资。还有些企业做得“聪明”一点,以提供免费住宿和免费午餐为由,白雇大学生干活。是不是这些企业老板受了蛊惑,认为雇人干活不给工资反而表明了“进步”呢?

  不过,应该请这些老板读读新华网网友的一段话。这位名叫“敬一言”的网友发了一个帖子说:“零月薪的行为是违法的。即便大学生忍痛说要零月薪,用人单位也不能雇用大学生不发工资。即使是试用期,法律也明确规定,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这话说得好,干活挣钱天经地义。非但如此,工资应该“与时俱进”才对。近来,南方一些企业先后给打工者涨工资,有的提高10%,个别企业甚至提高30%,就是明证。

  近日,北京市政府公布,自7月1日起,最低工资由每月800元上调至960元。对于这个善举,各方均予好评。但有的企业耍了一点花招,以提供免费住宿或免费吃饭为由,最低工资不给960元,而是给700元。一些员工问市政府,这样做行不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在广播电台明确回答说:“最低工资是指扣除了养老、医疗、失业等各项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之后,劳动者应到手的实际收入。按《劳动合同法》和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规定,住宿、饭补等福利待遇都是在最低工资之外的,不能用来冲抵最低工资。”

  这位负责人还说,实习生也要拿到最低工资960元。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试用期或实习期,都受最低工资保护。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哪怕暂时没有签合同,也受最低工资保护。

  这里要提醒的是,北京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线,具有地方法规性质,乱打折扣,是要负相当责任的。

  平日里我们看到,老百姓要求一些企业消除污染,呼吁了千百遍,有些企业只当耳旁风,而大学生说一句零月薪,马上落实,是不是也太积极了一点?

  部分企业如此牟利,自然应该敲打。但是,政府机构或公益机构不应该再玩弄语词游戏,让不良老板有空子可钻。

  遗憾的是,类似“零月薪进步论”的忽悠绵绵不绝。比如,一些统计数字中的收入增长缺乏现实感受的对应,受到质疑。今年2月2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字称,2009年全国GDP增速为8.7%,可全国28个省的增速都高于8.7%。这种现象,显然自损公信力。网友说:“我们都被统计数字‘幸福’地笼罩着”,这与“零月薪进步论”真可说是异曲同工了。

  (作者为原《人民日报》评论员、凤凰卫视评论员)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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