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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称资源税改明显造富地方 媒体吁重视民生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7月09日02:10
  昨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坦言,“尽管西部地区10年取得长足发展,但它仍然是短板,最短的那块板”。 江心 摄

  本报讯 昨天上午举行的西部大开发10周年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表示,资源税改革率先在新疆试点,试点税率为5%,今后将逐步向全国推开,不同产品税率可能不同。同时,杜鹰坦言,西部地区发展与东部地区差距相当大,仍是“最短板”。

  【减税】

  鼓励类产业延续减税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在会上表示,“关于资源税的改革问题,现在中央已经明确在新疆自治区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在全国推开。”改革的实质内容就是把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目前试点的税率是5%,不同资源产品的税率可能会不一样。

  他表示,“这个改革对于战略资源富裕的西部地区来讲,将会明显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杜鹰在会上提到,2008年1月1日开始,国家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税率从33%统一到25%。7月5日至6日,中央召开西部大开发会议中提出,对西部地区属于国家鼓励类的产业企业实行15%的税率征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编制“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批地】

  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


  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中将进一步实施有差别化的土地政策。

  杜鹰表示,差别化的土地政策主要包括两点:在安排土地年度计划时向西部倾斜,适当扩大西部地区利用荒山、沙地、戈壁等未利用地的指标;此外,可以适当降低西部地区的产业经济园区,包括工业开发区等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来决定。

  不过他也表示,同其他地区一样,西部地区仍然要切实执行严格的土地使用制度和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

  【投资】

  鼓励社会资金西进


  杜鹰在发布会上介绍说,西部大开发十年来,西部地区经济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1.9%,主要宏观经济指标翻了一番。十年来,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总量达到4万多亿元,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安排西部地区的总量达到8900亿元。

  他表示,“十二五”期间中央在重大基础建设项目上还要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在转移支付和投资安排上也要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一个大的概念,以目前年均20%增长速度的话,五年就翻一番。

  此外,国家将制订一些鼓励社会资金向西部投入的政策,特别是信贷资金,并加大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政策扶持力度,形成以政府主导、社会多元化的投资格局。

  重点经济区发展分三层面

  1 将成渝、关中-天水和广西北部湾等经济区打造成具有全国影响的经济增长极。

  2 将呼(和浩特)包(头)银(川)、新疆天山北坡、兰(州)西(宁)格(尔木)、陕甘宁等经济区培育成西部地区新的经济增长带。

  3 将滇中、黔中、西江上游、宁夏沿黄、西藏“一江三河”等经济区建成省域经济增长点。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接受新华社专访时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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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省份受益


  1999年,中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正式出台。2001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五”纲要对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再次进行了具体部署。西部大开发的范围主要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广西12个省区市。整个西部地区面积约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71%,1999年末人口约占全国的29%,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的75%左右。

  未来10年三台阶

  西部地区综合经济实力上一个大台阶。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建成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一个大台阶。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与东部地区差距明显缩小。

  生态环境保护上一个大台阶。重点生态区综合治理取得积极进展,森林覆盖率逐步提高,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

  新闻观察:新一轮西进:更民生更环保

  7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从而在国家层面上揭开了新一轮的西部战略部署。

  在此次战略部署上,从人事到生态环境保护,再到经济区建设都做了很大的改革。此外,除延续此前十年的基础设施投入外,还增加了中央对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并将民生问题提到新的高度,而对资源生态环境的关注更是提升到国家决策层面。

  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已明确提出了未来十年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总体目标———综合经济实力上一个大台阶、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一个大台阶、生态环境保护上一个大台阶。

  接受本报采访的几位专家普遍认为,西部大开发第一个十年确定的主线是打基础,如基本建设、生态环境、人才教育等,未来十年则将更着重民生和资源生态方面上的整合、互补。而以此番部署来看,更凸显出西部地区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原所长陈秀山表示,中央层面可能是想在西部建立相对完整的产业体系,但这个实现起来将具有挑战性。

  前十年输血后十年造血

  通过十年的发展,西部地区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但与东部地区发展水平的差距仍然较大。在全国的产业链和产业布局上,西部的地位也很低。

  事实上,早在今年5月28日的一次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中央层面就有意从各方面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扶持力度和政策倾斜,并强调要改变观念,明确未来发展思路。会后,新华社发布报道称,今后10年是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西部地区仍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要从财政、税收、投资、金融、产业、土地、价格、生态建设、人才、帮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体现项目倾斜。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处处长田青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的西部策略可以理解为“前十年输血、后十年造血”。而基建条件的改善,给西部人带来的理念上、观念上的冲击是非常重要的,不过要让他们有自我“造血”功能,则首先要改变其观念。

  从民生通盘考虑西部发展

  从上个世纪起,中西部的开发一直存在一个误区,即在产业调整上过分着重发展工业。兴办了工业企业,但并没有做好,反而产生了污染。一些地区在发展的经济过程中,并没有找到自身优势所在,盲目地“东施效颦”,夸大地承接东部和中部的产业转移,结果导致本地企业缺乏竞争力和优势。在资源整合和利用上,也没有进行可持续的发展、应用。

  田青认为,由于西部生态极其脆弱,因此在产业发展上必须走高技术路线,要兼顾生态,满足西部产业提升的愿望。而解决西部社会民生问题,一方面靠中央纵向的财政转移支付,另一方面也要靠东部地区横向的转移支付。

  北京大学中国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长彭真怀提醒说,开发西部资源,除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外,还要实现社会公共事业均等化———从西部民众的教育、卫生、财政、社会保障状态来进行通盘考虑。不能等到出问题,再想起战略补偿。

  中国社科院西部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魏后凯认为,尽管此前中央在政策面上一直非常重视西部的战略地位,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以及资金分配上,仍旧更偏重于东南沿海。

  “(如果)一味强调经济发展速度,一旦政策失衡,则有可能前功尽弃。”彭真怀说。

  本组稿件 本报记者 张静

  社论:资源税改革,守住民生方能多赢

  继6月1日率先在新疆实行资源税改革之后,7月6日,在西部大开发会议上,国务院决定将在整个西部地区都实行资源税改革,对煤炭、原油、天然气等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并将石油、天然气的税率由原来的2.5%提高至5%。

  毋庸讳言,整个西部地区率先进行资源税改革,既是对长期以来低廉资源使用模式的纠偏和补偿,也是将西部的资源优势化为经济优势、加速西部开发、拉平东西部发展鸿沟的重要制度举措。而在今年5月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出,今年将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

  另据报道,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相关人士也表示,资源税改革可能将于9月1日推向全国,说了多年的资源税改革将全面启动。

  对于资源税改革的意义及具体思路,早于1993年就开始在政策层面多次提及,但不管最终如何改革,提高资源税税率,改资源税从量征收为从价征收则势在必行。从转变发展经济发展模式而言,资源税的改革也可“倒逼”资源耗竭型的模式转型。在目前的模式下,中国GDP只有美国的大约四分之一不到,资源消耗却仅次于美国,中国消耗的资源,比日本、德国、英国、法国的总和还大。

  但是,资源税改革之所以多年停滞不前,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利益的纠葛和博弈:就企业而言,提高资源税无疑要增加成本;就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而言,资源税的绝大部分都属于中央所有,地方只留25%。而在中央、地方和企业的博弈中,最担心的结果是,资源价格普遍上涨的成本最终转嫁到民众头上,民众成为实际的买单者。

  从之前资源价格和资源税改革的案例来看,无论是水、电、油、煤价格的提高,还是燃油税的改革,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由于民众缺乏知情权和参与权,改革最终的结果就是涨价。这次,整个西部都实行资源税改革,在提高西部资源税收入的同时,民众担心的依然是会不会引发全局性的涨价。如果资源税改革的最终结果只是体现在涨价,而涨价最终由百姓来买单的话,则资源税改革将会缺乏民意的支持。

  因此,资源税改革的关键,除了提高税率,实行从量征收之外,恐怕还有更重要的制度命题:一是资源税的用途何在,也就是必须建立一套资源的保护和补偿机制,不能一头收税,一头又通过别的途径让民众支付资源补偿的费用;二是防止转嫁成本,资源税改革的成本应该由国家、地方、企业和民众共同承担。最终,企业提高技术,国家向地方让利,地方通过收取资源税用于资源的保护性开发,而民众树立节约意识,如此,则资源税改革就是一个多赢的格局。

  资源税改革须防止成为一个利益博弈和成本转嫁的制度游戏。这既保护不了资源,又承担不了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的重大使命,同时,对于推动企业通过技术创新降低成本和能耗作用甚微。对于民众而言,其影响无疑是负面的。

  因此,站在民生的角度评判资源税改革,就是会否对民众的生活带来实惠而不是增加成本,就是是否建立一套防止改革成本转嫁和合理使用资源税的制度框架,保证改革本身对民众生活的影响是“帕累托改进”而不是相反。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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