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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后厅级贪官,腐败其实与年龄无关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7月14日07:50
  1972年出生的曹刚,34岁就已经是正厅级干部,不只是在宁夏,就是在全国也是不多见的。按说,曹刚应该倍加珍惜自己的机遇,轰轰烈烈地干出一番惊人的业绩。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任正厅级干部没几年,他就因贪污26万元、受贿34万余元而“落马”,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7月13日《检察日报》)。

  人们深为这名70后年轻正厅级干部遗憾,但是,对于这名腐败厅官的年龄大小与否、属于哪个“年代后”,却不必过度解读。建国之初,走向高级领导干部岗位的官员,不超30岁的大有人在,大批省部级领导干部也才30来岁,这些“年轻干部”不一样是奉公守法、执政为民?同理,年龄大、资历深也未必不会堕落腐败。比如成克杰、文强等“资历深”、“年龄大”的官员,不也是照样腐败吗!

  因此,这位70后正厅级官员的落马,与其年龄大小无直接关系,更与长期以来倡导的“干部年轻化”选人用人方式无直接关系。恰恰是制度性的预防出现了问题。邓小平说得好,“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正是此理。反观这位70后正厅级贪官腐败的轨迹,正与制度性的监督和疲软有关。他之所以很轻松地能与下属伙同贪污青年就业培训返还款,也与他工作上极端霸道的“一言堂”、缺乏监督的财务“一支笔”有关。

  至于对这位腐败厅官的70后身份问题,既与腐败无关,也根本不是什么问题。唯一给我们提的醒就是,应尽快弥补制度和法纪方面的短板,从制度上防范官员犯错,比强调70后官员无阅历、无工作经验更有反腐败针对性。揭下70后腐败厅官的70后“标签”,官员无论多年轻,本质上依然是为民服务的官员,是官员就应受监督,这与年龄无关。(河北 毕晓哲 读者)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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