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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称天热欲寻伴裸奔 律师:公共场所裸露可拘留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7月19日08:29
  “天气太热,生活太烦,有人愿意和我一起找个地方去裸奔吗?”这是网友“犇犇爹”发的帖子。“犇犇爹”说,裸奔是为了减轻压力,寻找刺激,回忆童年,目前,已有两个人报名,只要再多两个报名者,就会将裸奔付诸行动,裸奔的时间和地点,则要经过参与者共同的协商。

  男子发帖想约人裸奔

  7月15日下午2时许,《和我一起去裸奔》发于东莞时间网。整个帖子的内容为:天气太热,生活太烦,有人愿意和我一起找个地方去裸奔吗,也欢迎有裸奔史的朋友指导。帖子发出后,立即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响应,其中约有15名网友进行了回复,但没有任何网友表示将参与此活动。网友更多想表达的,要么是对“犇犇爹”的勇气表示惊叹和佩服,要么是对“犇犇爹”进行口头上的支持。

  照顾孩子时突发奇想

  记者联系上了“犇犇爹”本人。他说自己是个自由职业者,今年31岁,到东莞已快十年时间,一直不上不下,看不到好的前景,原来做点小生意,但遭遇金融风暴。现在,他和妻儿还是租房子住,儿子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但不知道上哪个幼儿园,压力很大。前几天,因为钱的事情,得罪了一个好朋友,心情有点低落。

  前两天,“犇犇爹”在家里带儿子,因为天气热,儿子就没有穿衣服。看着光屁股的儿子,“犇犇爹”想到了自己的童年,然后又突发奇想,经常看到国外的人搞裸奔,他是不是也可以这样,于是,他就到网上发了帖子。

  只要够5人就行动

  截至17日下午3时许,已经有两个人确定参加裸奔。“犇犇爹”说,只要够5个人,就准备行动。如果有5个人,他们将商定裸奔的时间和地点。“犇犇爹”说,他个人认为,时间应该放在周末,地点不能是闹市区。

  同时,“犇犇爹”也有点担心,他怕如果真的几个人进行裸奔,会不会出什么事。另一名报名准备参加裸奔的网友“丁丁”表示,平时工作很谨慎,感觉自己都要精神崩溃了。看到“犇犇爹”的帖子,自己也就突然有了想裸奔的想法。其实主要还是想缓解一下紧张的神经,释放一下压力。

  律师:公共场所裸露可拘留

  如果真的进行裸奔,会不会触犯法律法规,对此,东莞的一名律师称,裸奔是否违法,还是只是道德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天以上10天以下拘留。

  心理保健师对裸奔也是持保留态度。“犇犇爹”想裸奔其实就是一种宣泄,但这是属于比较极端的一种宣泄方式。他认为,通过运动、读书、听音乐、看电影、找朋友倾诉等方式是比较良好的宣泄方式,实在没有办法,也可以找个适当的场合大声喊叫或者痛哭一场。 (来源: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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