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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男阿穆隆酒驾撞人逃逸续:一审获刑三年半

来源:北京晨报
2010年07月22日00:25
  晨报综合消息 昨天下午,快男阿穆隆酒驾撞人逃逸一案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宣判。阿穆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今年3月3日凌晨,阿穆隆酒后驾车撞上一位逆向骑电瓶车的妇女李荣珍,3月24日,伤者抢救无效死亡。阿穆隆的家人向死者家属赔偿114万元。法院认为,阿穆隆酒后超速驾驶车辆负事故主要责任,并在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王琳)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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