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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开始整治民营医院 禁止诱导患者过度检查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2010年08月09日14:38

  □记者 贺天宝

  晚报讯 本市民营医院整治落实动真格,继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昨天,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在召开行业自律专项工作会议上又宣布6条禁止“红线”:不能诱导患者进行过度检查乱收费,不出具虚假化验检查报告,不夸大、歪曲或隐瞒患者病情等,并明确医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

  在全市46家主要民营医院院长参加的行业自律专项工作会议上,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阎东方宣布,今后,在开展诊疗活动中,必须坚持依法执业,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严格做到“六不”:不超越执业登记范围,不擅自改变诊疗科目,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执业活动;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或未经注册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事相关执业活动,严禁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跨专业、跨行业的执业活动;不出具虚假化验检查报告,不夸大、歪曲或隐瞒患者病情,不诱导患者进行过度检查、过度治疗,不乱收费;不将医院内的诊疗科室出租或承包给其他个人或组织;不发布各种形式的虚假广告,不在车站、码头、商场、商务楼等公共场所发放未经许可登记的宣传小册子等非法出版物;不从无资质的生产或经营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及一次性医疗用品,不使用“无生产厂家,无批准文号,无生产批号”的三无药品,不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不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这6条列为禁止“红线”。明确医院院长为加强本单位自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指出,各有关社会医疗机构投资和管理者必须从行业发展、自身发展的高度认真思考办院的理念和取向,真正做到规范执业、诚信经营。

(责任编辑:new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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