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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5条蟒蛇面临十年重刑 开网店声称卖蛇肉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2010年08月24日02:39
  本报讯 (实习生 杨镇 记者 刘丰 通讯员 张敏) 昨悉,武汉男子邓晓光今年5月底从广西女子甘丽芳处购买5条蟒蛇,两人涉嫌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武汉市检察院批捕。

  5月29日上午,张家湾检查站的民警在青菱收费站出口处盘查,在一辆南宁至武汉的客车上发现两个可疑泡沫箱,司机说可能是蟒蛇。泡沫箱上写有“武昌华农王芳 (收)”的字样,下面还留有一个手机号码。民警拨打了该号码,钓来了“货主”。不过,该老头交代,他只是受人委托来拿货的。

  市森林公安局民警随后赶来,开箱查看发现,两只箱子里一共装有5条蟒蛇,最长的一条竟然有6米!

  武汉森林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根据老头提供的情况,警方找到货主“王芳”在大东门附近的租住地,不过没找到人。民警通过房屋中介了解到,“王芳”的真名叫邓晓光。6月23日,邓晓光溜回位于东亭的家中时被民警抓获。

  邓晓光交代,他在网上开通了网站,声称专门从事特种养殖,主要经营眼镜蛇、五步蛇的驯养繁殖、利用,可向社会提供食用和药用的蛇肉、蛇苗等。

  今年3月,他前往广西南宁买蛇但是没买到现货,只认识了一名姓李的老板。5月28日,李某打电话给他,说弄到了5条蛇。两人以每斤55元的价格成交,五条蟒蛇共计4300余元。随后,李某将蟒蛇装入泡沫箱,交给司机托运来汉。

  得知这些情况后,武汉森林警方随即派人前往南宁找到了李某。经查,李某真名甘丽芳。她交代蟒蛇是从越南弄来的,虽然知道卖蟒蛇违法,但听邓说是“买回去养的”,还是卖给了他。此前,两人还曾买卖过3条蟒蛇。

  据悉,蟒蛇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达到4条的,属“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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