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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任何费用

来源:沈阳日报
2010年08月29日06:10
  法律明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法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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