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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雇凶袭方舟子教授可定为主谋 最高判3年

来源:法制晚报
2010年09月22日14:03
嫌疑人关系图

  认为“学术打假”导致未能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花10万雇人进行报复 已被刑拘 律师表示

  打伤方舟子雇凶教授最高可判3年

  打假斗士方舟子遇袭案已经告破。昨日下午5点,主要犯罪嫌疑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肖传国在上海浦东机场被捕。

  昨晚,北京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上述消息。

  警方介绍,经初步审查,因肖传国认为方舟子、方玄昌(《财经》杂志编辑)通过媒体、网络对其学术打假,从而导致其未能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于是花钱雇人殴打报复二人。

  经过20多天的缜密侦查,警方抓获嫌疑人4名,并起获羊角锤、钢管等作案工具。目前,4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警方披露

  走访1200余人找到目击者

  据介绍,接到报警后,警方走访了附近81家店铺、1200余人,最终找到两名目击整个案发过程的群众。

  通过两人回忆作案人的体貌特征,并调取监控录像进行比对,发现事发当日下午3点14分,一名白衣男子一直尾随方舟子。经过相关侦查手段,警方最终锁定,白衣男子就是其中一名嫌疑人,叫许立春。

  另外一名嫌疑人龙光兴及雇用他们的戴建湘相继被警方锁定。

  通过证据分析,警方确定6月24日方玄昌被打与方舟子遇袭可并案,于是将两案并案侦查。

  随后,专案组远赴湖南长沙、湘潭、株洲及湖北武汉等地,于9月上旬,先后将嫌疑人龙光兴、许立春和戴建湘抓获。

  昨天下午4点半,刚从国外学术交流回来的肖传国在上海浦东机场被警方抓获。

  目前,4名嫌疑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大学教授花10万雇凶伤人

  据戴建湘供述,指使他打人的是其远房亲戚——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肖传国。

  肖传国花10万元雇戴建湘,让他找人“教训”方舟子和方玄昌。戴建湘用5万元找来许立春和龙光兴,分别在海淀区和石景山区袭击方玄昌和方舟子。

  据许立春供述,今年8月29日,他在方舟子家门口附近公交车站,等到下午5点左右,看见方舟子送两名记者上车后,一直尾随其到达作案地点。

  随后,许立春向方舟子面部喷辣椒水,并挥锤砸向方舟子被对方躲过,龙光兴手持钢管准备袭击方舟子未得逞。许立春再次抛出铁锤砸向方舟子,随后逃跑。

  连线方舟子

  “是他,一点儿也不意外”

  昨天晚上记者电话连线方舟子。

  方舟子表示,他是昨晚7点的时候从一个记者朋友那儿获悉凶手已被捉拿归案的,对此他非常高兴,称北京警方破案迅速。

  对于嫌疑人是肖传国,“是他,一点儿也不意外。”方舟子表示,自从他和方玄昌对肖传国所谓的“肖氏反射弧疗法”打假后,肖传国一直在网上放言要报复两人,并称不惜采取一切方式。

  昨晚,方舟子的律师彭剑认为,肖传国并不仅仅因为未能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而报复方舟子,而是担心他的“肖氏反射弧手术”的伪科学之处会被最终揭穿。

  彭剑介绍,他代理了手术受害者对肖传国的起诉,原定于今年9月中旬进行的证据交换开庭推迟到10月12日。“到时真相就会大白于天下,肖传国就是怕骗局被揭穿,才想雇人置方舟子于死地。”

  彭剑还告诉记者,虽然这个案子已破,但方舟子的保镖会一直雇用,因为他们怀疑还会有其他黑手“蠢蠢欲动”。

  律师说法

  肖传国可认定为案件主谋

  上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职务犯罪部主任易胜华律师表示,在这两起典型的雇凶伤人案中,肖传国虽然没有亲自出面实施具体伤害行为,但作为袭击案件背后的组织者和策划者,应当被认定为案件主谋,并对案件所有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可能同时涉及两个罪名

  易律师表示,从目前媒体披露的案情来看,肖传国无疑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具体所涉及的罪名,易律师表示,罪名主要看对方舟子和方玄昌二人的伤势鉴定,如果在轻伤以上,则肖传国等4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从方舟子受袭的案情来看,如果尚未达到伤情鉴定中的轻伤标准,只是轻微伤,在实践中一般按治安事件处理,但鉴于此案社会影响力较大,情节较为恶劣,司法机关可以寻衅滋事罪追究4人的刑事责任。

  肖传国最高可判3年

  关于量刑方面,易律师称,由于目前两起案件的伤情鉴定还未公开,但根据媒体报道来看,尚未达到重伤的程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作为主犯的肖传国如果按故意伤害罪定罪,将最高判处3年有期徒刑。

  如果司法机关认定肖传国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法院将会数罪并罚。

  此外,易律师表示,由于此案社会影响恶劣,后果严重,肖传国也很难获得被害人方舟子和方玄昌的谅解,因此肖传国获得缓刑的机会很小。

  事件背景

  方舟子与肖传国的“梁子”

  2005年9月14日,方舟子在搜狐健康频道指出“肖氏反射弧”并没有得到国际公认。此后,方舟子发表文章,指出肖传国20多年来在国际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仅有4篇。

  肖传国因认为方舟子撰文污蔑自己,将方舟子告上法庭。

  2006年8月,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曾判决方舟子败诉,要赔偿肖传国4万余元。

  胜诉之后,肖传国又在北京将方舟子告上法院。肖传国两年内先后5次以相似案由将方舟子告上法院,还曾以“诽谤罪”对方舟子提起刑事自诉。北京的诉讼最终以肖传国败诉告终。

  方舟子与肖传国微博对峙(摘录)

  肖传国:近5年来方舟子及其团伙对我的攻击诽谤近700余篇,任何人若能证实其中任何一篇属实,奖励5万元。

  方舟子:国内外有许多人都对他的理论提出过异议,这些人我有很多都不认识,但他却将这些人统统归类成“我的团伙”,真是不可思议。

  肖传国:这一锤子砸出上轻下重三处“伤”,中间那块还正是裤腰带盖着的地方,堪称力学奇迹,医学奇迹,法学奇迹。

  方舟子:我的背上其实没有伤口,只有腰部两处伤,不够“准”。

  方舟子:悬赏20万元征寻遇袭案线索。

  肖传国:刚看到方舟子和律师悬赏20万,哑然失笑:反正没人领,何不大方点200万?

  本版文/记者王聪李奎 表格整理/记者张颖川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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