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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断然调高个税起征点

来源:《观察与思考》杂志
2010年10月08日16:10

  中国应断然调高个税起征点

  ■魏雅华

  奥巴马个税新政

  与中国的现状

  2010年9月9日,中国的各大媒体都纷纷报道了一条来自大洋彼岸的新闻:9月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将提出为美国中产阶级的永久性减税计划,同时不再延长对富裕阶层的减税措施。

  据美国税务联合委员会统计,根据奥巴马提出的计划,2011年税收中的80%将由年收入逾100万美元的家庭负担。其中年收入在20万至50万美元之间的纳税人,平均增税532美元,年收入在50万至100万美元之间的纳税人,平均增税9800美元,年收入超过100万美元的纳税人,平均增税95000美元。

  这意味着,美国的税收战略是向占美国总人口约2%的,年收入逾100万美元的百万富翁们纳税,包括中产在内的98%的中低收入者免税,以此来缩小美国的贫富差距。

  与此同时,在我国,关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近些年来不绝于耳。

  在2009年的全国“两会”上,便有众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要求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3000元,然而,会后便没了下文。2010年的全国“两会”上,又有众多的代表和委员,再次强烈要求,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5000元,可会后又没了下文。至今仍在以2000元为起点征收。

  2010年7月8日,中国广播网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政府财政收入激增 大幅减税时机已到》。报道说:“依据今年前五个月的全国财政收入数据,有预测认为,2010年中国全国财政收入总额或达8万亿元。这还只是狭义的预算内财政收入,如果考虑到收费罚款、国企上缴利润、彩票发行等,我国的全口径财政收入已超过10万亿元。”

  “而一旦实现了这个数字,中国将紧随美国之后,成为全球第二大财政收入经济体。就在发达国家财政收入以1%左右低速增长甚至负增长时,中国今年前五个月财政收入同比增速达到30.8%。‘下半年保证10%的增速应该没问题。’国税总局一位官员表示。”

  这当然是个好消息,可如此惊人的增幅正常吗?

  我国财政收入约为美国的三分之一,而我国GDP总量不到美国的四分之一,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例过高,且财政收入增速已远高于GDP增速。

  近年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政府成为最大受益者,收入增幅远在民众之上:

  从1995年到2007年的这十二年间,政府财政收入增加了5.7倍,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增加了1.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才增加1.2倍。

  需要提醒的是,政府收入并不仅限于财政收入,还包括不菲的预算外收入和制度外收入。如果按外界预测的这部分收入与财政收入基本相当的话,其总数相当惊人。

  2009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总量为34.0507万亿元,如果2010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增幅为10%,那么,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总量应为37万亿元上下。10万亿的国家财政收入总额所占比重已接近30%。

  而在2009财政年度,美国的GDP总量为14.52万亿美元,而该年美国政府的财政收入为2.2万亿美元,所占比重仅为16%。

  国家财政收入增长过快,必然意味着民间企业和民众收入部分的相对减少,在过去22年间,中国人的劳动报酬占GDP比例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在当下内需低迷、经济结构失衡突出的时期,政府收入的剧增只会进一步增加投资,挤压民间消费,这显然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长。

  其实,中国有能力实施大规模的减税政策,而大规模的减税政策所带来的,未必是国家税收的减少。在正常情况下,大规模的减税政策所带来的,是国家税收的大幅增加。

  道理很简单,经济的振兴所带来的,会是国家税收的减少吗?

  个税应是富人税

  奥巴马的减税政策是在美国财政赤字巨大,政府经济极为困难的情况下提出的。

  9月8日,奥巴马在演讲时说,美国经济复苏的进程痛苦而缓慢,800万美国人因为金融危机而失去工作。美国应当为年收入在25万美元以下的中产阶级永久性减税。

  奥巴马所划定的中产阶级的界限是:年收入在25万美元以下,月收入在2万美元以下。

  而中国所划定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界限是:月收入在2000元人民币。根据我国年人均收入水平的最新数字则为年收入0.3266万美元,月收入仅为272美元。

  奥巴马的税收新政再一次表明,个人所得税是一种富人税。

  其实,中国个人所得税也曾经是一种富人税。

  中国第一个个税起征点800元设定于1980年, 当初中国设定个税起征点为800元的时候,城镇职工的平均月工资在40元左右,这个800元的起征点,是以平均月工资在40元为座标原点的。当初中国设定这样的个税起征点,压根儿就没工薪阶层什么事儿。

  中国设置个人所得税的初衷是均贫富。那时的个人所得税,是专为仅占总人口0.01%的中国富人们所设置的税种。可25年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成了中国工薪阶层。

  1980年,中国最高一级的公务员工资才四五百元。那一年,中国全国的个人所得税总收入才不过十几万元。而25年后,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总收入超过了1700亿元。即为1980年的170万倍。

  800元的个税起征点,是当时城市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如果按1980年的标准,这次个税起征点起码应定在月收入16000元以上。

  而2010年,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已能将全国所有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一网打尽。貌似很高的个税起征点,却是中国有史以来的个税起征点最低的。

  调高起征点让社会更公平

  另一个必须引起关注的问题是,尽管这些年来,中国贫富差距有所缩小,但差距仍大于美国,急需税收等手段调整。

  而且,中国还是全球富人增速最快的国家。

  前不久,美林全球财富管理公司和咨询机构凯捷公布了《2009年世界财富报告》。报告显示,2009年中国内地富豪人数首次超过英国,上升至全球第四位,并有望在2013年超越北美。

  这表明,中国虽然还不是全球富人最多的国家,但却是全球富人增速最快的国家,中国是社会财富向富人集中速度最快的国家。

  而胡润的《胡润百富》则进一步披露了更详尽的关于中国富人的数字。

  胡润称,中国个人资产过亿的富豪约5.1万人。

  胡润称,他的团队调查的结果是,在中国资产达10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有200人左右(即200人的资产总量为2万亿元);资产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有2000人左右(即2000人的个人资产总量为2万亿元);资产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有5万人左右(即5万人的个人资产总量为5万亿元);资产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有80万人左右(即80万人的个人资产总量为8万亿元)。

  也就是说,在中国,总数约为86万人的个人资产千万以上的富豪们,占有的社会财富超过了17万亿元,这个数字相当于2009年中国GOP总量的二分之一。

  我们进一步缩小了看,从千万富翁缩小到中国的亿万富翁们:

  在中国,总人数为5.22万人的亿万富豪们,拥有的个人资产为9万亿元。9万亿元是个什么概念?中国2010年,230万海陆空三军的军费开支尽管大幅度增加,预算也才5300亿元。也就是说,他们的个人财富够中国230万海陆空三军吃18年!

  该报告称,中国富豪最多的城市是北京,北京的千万富豪有14.3万人,亿万富豪有8800人;其次是上海,上海的千万富豪有11.6万人,亿万富豪有7000人;杭州的千万富豪有4.23万人,亿万富豪有2280人;深圳的千万富豪有4.06万人,亿万富豪有2760人;成都的千万富豪有1.22万人,亿万富豪有650人;沈阳的千万富豪有6900人,亿万富豪有450人。

  另一方面,中国还是世界上奢侈品销量增长最快的国家。“今年,中国将取代美国,成为全球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市场。”Gucci集团行政总裁罗伯特说,“去年仅中国内地富豪,就买了全球四分之一的奢侈品。”

  因此,中国应断然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让20%的人纳税,80%的人免税,才是一个公平社会合理的纳税结构。

  让个人所得税归位,重新回归为专为富人们所设的税种。个人所得税不是人头税,它应当是均贫富、实现共同富裕、实现社会公平的衡器。

  说到此处,让我们再一次重温,温家宝总理在 2010年3月15日,全国人大会议闭幕后的记者招待会上说的这一段非常动情的、非常精采的答记者问:

  “一个国家的财政史是惊心动魄的。如果你读它,会从中看到不仅是经济的发展,而且是社会的结构和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

  

(责任编辑: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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