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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专家回应网友质疑阶梯电价 分配符合目标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0年10月12日08:42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2日讯(记者影子)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9日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一时间“阶梯电价”成为了各地民众讨论的焦点。有媒体报道许多民众对于征求意见稿存在质疑,在全国各大主流网站中有不少网友提出阶梯电价第一档电量过低、基本电量需求标准欠合理制定。对此,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所长刘树杰在做客中经在线访谈时表示,征求意见表中的电量分配符合阶梯电价的用电目标,在三年后若能源成本等大幅度提高,第一档电价也将上涨。

  网友聚焦第一档电量过低

   据了解,国际上,美国、日本、印度、韩国、马来西亚、埃及、伊朗、菲律宾以及我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均对居民用电执行阶梯电价。近年来,我国浙江、福建、四川等省份也已经开始试行阶梯电价政策。四川省于2006年将基本电量额确定为60度、浙江将其第一档电量限制在每月50度,相比之下福建省第一档则限制在较高的地方:每月150度。

   此次居民阶梯电价《征求意见稿》提出两个方案,分别将第一档基本电量设为110度和140度。方案一中将第一档电量设为110度,家庭用电量低于110度,电价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量设为210度,起步阶段电价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度电5分钱;第三档为210度以上,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度电0.20元。方案二将第一档电量设定在140度,起步阶段电价每度电提高1分钱左右;第二档电量为270度,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度电5分钱;第三档为270度以上,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度电0.2元。

   刘树杰认为,征求意见表中的电量分配符合阶梯电价的用电目标。平均用电水平,说不清楚究竟是谁用的电,三分之一的人用了80%的电,三分之二的人用了20%的电。真正让政策能够落到实处,需要根据用电量人群来安排。全国各地情况不同,不一定每个地区的第一档都覆盖到60%的人群。有的地方多一点,有的地方会低一点。上海、北京的城市人口比较多一些,可能目标人群应该更多覆盖城市人口。一些农业省,像东北、河北农业比重比较大,农村居民很多。从成本的角度来看,农村的供电成本是高的。这些年,全国通过城乡同价有效降低了农村电价,实施阶梯电价后,农村居民的情况不会有什么变化。对于第一档,城市居民的负担是基本不变的,而第二档、第三档也不分农村和城市。

  第一档电价三年后或上涨

  《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其中第一档电价原则上维持较低价格水平,三年之内保持基本稳定。

   在中经线访谈期间,有网友提问:“第一档电量每月110度中,电价三年不变,三年之后怎么办?”。刘树杰表示,第一档三年内保持基本稳定,这需要审时度势。如果三年后社会经济水平有所提高、能源成本也大幅度提高,电价也将要上涨。一般认为三年内的经济社会结构不会有太大变化,比如说穷人的收入水平也不会有非常明显的提高。现在我国70%以上的电力还是靠煤,全国的煤价已经达到了阶段性的顶峰,三年之后的煤价很难预测。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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