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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水系拆迁工程渎职案 骗取近千万国家补偿款

来源: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2010年10月15日11:28

  享有“一城宋韵半城水”盛誉的开封,为还原当年的宋韵水城风貌,2007年1月,正式启动开封水系二期工程。这一浩瀚的工程旨在串起龙亭湖、清明上河园、包公湖几个本互不相连的水系,打造出“夜乘游船赏古都”这一亮丽的城市名片。

  这样一个对促进开封市旅游业发展、改善民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有重要意义,牵动全市百姓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却被部分心存侥幸的不法分子所利用,他们在对被拆迁户相关文书资料的审查、房屋价格评估、拆迁核实折算等环节上,失职渎职,使虚假手续蒙混过关,有的甚至与被拆迁户联合造假,给国家造成了近千万元的经济损失。

  一封举报信

  揭开渎职案冰山一角

  “我家与邻居家的房屋面积、建筑时间等都非常接近,可邻居家的补偿款却比我家的多了十几万元,请检察院查查是不是有人违法犯罪。”2009年1月7日,开封市检察院反渎局收到一封来自开封市水系改造工程项目被拆迁户的匿名举报信。

  鉴于举报信反映问题比较清楚,可信程度较高,工作人员立即将举报信以及前期调查的情况向开封市检察院领导进行了汇报。开封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志超听取汇报后,指示开封市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马全胜带领该院侦查二处和龙亭区检察院反渎局尽快对此线索展开深入调查。

  2009年1月9日,开封市龙亭区检察院反渎局对开封市房屋拆迁安置处工作人员徐某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立案侦查。同时,该院反贪局于2009年1月10日对开封市房屋拆迁安置处工作人员郜某等3人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由此拉开了侦办“水系工程”房屋拆迁工作中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序幕。

  600余份拆迁档案

  牵出骗取赔偿款大案

  侦查人员从接受任务开始就迅速进入角色,在张志超和马全胜的指挥下,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反渎干警们从开封市水系二期拆迁指挥部将涉案的拆迁档案600余份一并调出,600余份拆迁档案堆起了三座小山,放在马全胜的办公室里。

  面对这些毫无头绪的档案材料,加之侦查人员对建筑档案的不熟悉,要想从中发现犯罪分子犯罪的蛛丝马迹谈何容易!这时,马全胜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将档案的基本信息全部输入电脑,利用excel表格的自动对比功能查找出许多相同编号的档案材料,重点审查这些编号相同的档案材料,逐一对比发现漏洞。

  专案组6名干警不分昼夜,加班加点,逐一核对卷宗中的每一份证件,仅仅用了4天时间就发现了几十本假建筑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骗取国家补偿款近千万元。

  开封市房屋拆迁安置处工作人员徐某、郜某、王某、张某4人受贿案也浮出水面。两个被拆迁户为多得赔偿款,通过王某、张某找到徐某、郜某,徐某将不在自己拆迁范围内的两户协调到自己拆迁范围内,并对两户提交的房屋产权证、建筑许可证标明的房屋重新作了评估,多赔偿二人30余万元,为此徐某受贿2.5万元,郜某等三人受贿2.3万元、1.6万元不等。

  顺藤摸瓜

  渎职、受贿窝案浮出水面

  徐某、郜某等案件的顺利告捷,为开封市侦破水系工程房屋拆迁工作中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打开了突破口。侦查人员经过翻查部分拆迁档案,发现了水系二期工程征地拆迁项目中可能存在更多职务犯罪。

  2009年6月,按照张志超的指示,开封市检察院决定由市检察院反渎局牵头,由马全胜直接领导,以鼓楼区检察院和龙亭区检察院反渎部门为主,会同两区公安机关,采取交叉互查的形式,即鼓楼区检察院和鼓楼公安分局查处龙亭辖区(C地块)的案件,龙亭区检察院和龙亭公安分局查处鼓楼辖区(B地块)案件,至此,一场紧锣密鼓的侦破战打响了。

  自2007年,开封市政府决定开展水系工程项目以来,一律停止对所涉范围内建筑相关证件的办理。一些心图不轨的人就钻了这些漏洞,他们想方设法将所需的假档案补到了2005、2006年,但这些都逃不过侦查人员的“火眼”。

  经过调查,开封市水系二期工程征地拆迁所依据的主要是房屋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产登记资料、公房租赁证、产权确认单、“84航拍”图片六种文书资料。由于历史原因,政府主管部门对“六种文书资料”的形成和管理不够到位,一些被拆迁户利用这一漏洞,以制假、造假手段获取相关文书以骗取拆迁补偿费、过渡安置费和低价位安置房指标。

  2009年6月22日以来,鼓楼区检察院专案组侦查人员在市检察院的领导下,从开封市水系二期C地块拆迁指挥部调取了拆迁卷宗500余本,通过核实,短短三天内就发现涉及48个拆迁户的假建筑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共计61份,其中假建筑许可证33个,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8个,共计骗取水系拆迁款600余万元。

  通过核对发现,几乎所有假证都集中在拆迁指挥部下设的三个拆迁小组,据此,侦查人员认为,造成如此重大损失的背后,一定隐藏着渎职、贪贿等职务犯罪行为。

  侦查一年半

  多人因渎职锒铛入狱

  2009年6月底,专案组与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刑警大队联合办案,先后将涉嫌诈骗的包工头丁某及拆迁户介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2009年7月16日,鼓楼区检察院反渎局又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对开封市水系二期工程C地块拆迁工作第三小组组长王某立案侦查,并于当日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随后在对王某的讯问中又突破了其伙同他人在拆迁审查中受贿的犯罪事实。

  2009年11月25日,鼓楼区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半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半,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半。2010年8月,由于王某的退赃行为,开封市中院终审判决王某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其间,专案组还发现并突破了原龙亭区建设局局长张某、原开封市拆迁安置处工作人员王某某涉嫌受贿犯罪案件。

  开封市水系二期拆迁工程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自2009年1月份至2010年8月5日,全市共立案侦查23案31人(包括涉嫌检察、公安两部门管辖罪名的嫌疑人1人),其中涉嫌贪污、受贿犯罪案件11案18人,涉嫌渎职犯罪案件10案12人,另公安机关立案2案2人。目前,已有11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缓刑不等的处罚。

  后记

  房屋拆迁补偿、土地开发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与被拆迁群众利益关切的工作,也是最容易滋生职务犯罪、产生腐败的领域。通过一年多来对开封市水系拆迁工程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的查处,开封市检察院不仅使一批职务犯罪行为受到有效的打击,而且对同房不同价这一在拆迁活动中存在的社会不公现象进行了遏制,维护了公平正义,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受到该市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赞誉。

  鉴于此,2010年以来,在开封市大的拆迁项目工程中,开封市政府均邀请该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部门负责人全程参与监督,以规范拆迁行为,预防拆迁过程中职务犯罪行为发生。

  “未雨绸缪,远胜于亡羊补牢。”开封市检察院反渎局结合办案研究出发案的重点部位、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犯罪预防工作,更好地发挥了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中的重要作用,较好地实现了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三统一,为促进开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与和谐稳定,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自己的贡献。(赵翠平 刘纪世)

  

(责任编辑:蔡如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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