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调整也应因地制宜
湖南建议国家发改委采用季节性阶梯电价
本报记者 洪克非
10月21日是“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征求意见的截止日。自10月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至今,阶梯电价问题已成为公众关注热议的焦点。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10月12日,湖南省物价局已向国家发改委提出建议:采用夏冬、春秋两季阶梯电价。
“征求意见稿”设计了两套方案、三档定价。第一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70%(全国平均每月110千瓦时)或80%(每月140千瓦时)的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确定,电价分别为保持基本稳定和每千瓦时电提高1分钱;第二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90%(每月210千瓦时)或95%(每月270千瓦时)居民用户的电量设置,每千瓦时电提价不低于5分钱;第三档为超过第二档电量(每月210千瓦时以上或270千瓦时以上),每千瓦时电提价不低于0.2元。其基本原则是:电价实行分档累进递增,即用电少的少负担,用电多的多负担。
由此,有关学者认为,“一直以来采取的低价电力政策或将走向终结”。实行阶梯电价后,居民的负担到底增加了多少?湖南的一些居民算账后,生出了烦恼。
家住长沙市金霞苑的黎先生与朋友合资在金霞苑建了一栋4层小楼,几户人家分层而住,平日呼朋唤友,生活十分惬意。因同一栋楼只开设一个电表,一年三户人家的6000多千瓦时电费经抄收后,由他这个电表户主统一缴纳。然而,从10月19日起,他开始忙着找邻居商量电表分户的事情。“要不亏就吃大了,一个月都要多交100元以上,还没法分摊这个费用!”
黎先生表示,他理解国家节能降耗的用意,但政策落实到他们这个集体户头上势必会“意外”增加许多费用。“我们三户人家每月平均用电200~220千瓦时,按照‘征求意见稿’里第二档电量标准计费,大约每家每月多出5元钱电费。”但因为目前他们是“三户合一”,而如果按第三档电量标准计费,每月要多交100元以上的电费。这笔多出来的钱要怎么摊?
除了“额外”增加的电费外,黎先生觉得这种简单的划分方式也不尽合理。他认为要体现节能降耗的主旨,对湖南等江南一带省份,应考虑冬夏与春秋用电量差别大的因素。以他们三户人家为例,每户基本有2~3台空调,一家全年的总用电量在2400千瓦时左右,但由于湖南季节差异明显,在夏季和冬季用电量最高的月份,单月用电多突破300千瓦时;而春秋季节基本上稳定在150千瓦时以下。如果他们完成“用电分户”的工作,正常月份里按照已公布的调价方案,月均支出大约增加2元;但是换到过年或者盛夏时节,月均支出将增加七八十元。
住在长沙市雨花区景湾小区的谢先生对此也有同感。他说,这几年天气呈现夏天更热、冬天更冷的趋势,在江南各省份居住的居民不可能有北方的集中供暖条件,冬夏用电的高峰肯定无法避免。对于报纸上刊载的“放宽冬夏用电标准不能起到节约用电的效果”的相关解释,他认为设定标准时不能忽略民生,像长沙等地今年夏天多次突破40摄氏度的高温,百姓不可能因为省点钱而不开空调、风扇。
类似的民意已被当地政府采纳。湖南省物价局电力价格处副处长曾超钢表示,季节性用电量变化大的现象,在湖南省居民家庭中普遍存在,结合湖南实际情况,物价部门已向国家发改委建议采用夏冬、春秋两季阶梯电价。“像夏季和冬季空调用得多,用电量明显增加,就可以将第一档的用电基数调高一些;反之,春秋季节相对定低一些。”
来自电力部门的数据也支持这一观点。据湖南省电力公司统计,2009年春季3、4、5月全省居民用电量42.82亿度,夏季6、7、8月全省居民用电量56.68亿度。由此推算,春夏用电总量之差在30%以上。湖南省会长沙市城区的居民家庭月平均用电在150千瓦时左右,夏季和冬季用电高峰居民家庭月平均用电量上升到240千瓦时左右。如果按照“征求意见稿”上的标准,两套方案的中第一档电量分别为110千瓦时和140千瓦时,那意味着居民家庭以后电费支出都会不同程度增加。
湖南省电力公司财务部陈副部长表示,湖南物价部门的这一建议是从人性化角度提出的,考虑了江南一带特殊的气候情况。国家发改委的指导性方案公布后,湖南省将组织全省居民用电的价格听证会,并报送国家发改委批准后实行。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指导方案操作,将给电力费用抄收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同时,因为湖南居民用电由开发商提供专用设备的小区(即专变小区)数量,远远高于由电力部门直供的小区(即公变小区)数量。专变小区由用户一次性交款购买电量,再随着消耗扣除。而公变小区用户是在实际抄收用电量后再交费。这意味着无论是电力部门的抄收、还是专变用户的交费都变得非常复杂。
本报长沙10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