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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成立督导委员会拟立法规范楼宇销售

来源:人民网
2010年10月22日05:53
  人民网香港10月21日电 (记者黄拯)为更好地稳定楼市,保护市民权益,香港特区政府近日宣布成立“立法规管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督导委员会”,就一手楼销售及信息发布等市民关心的事宜进行立法管理研究,争取一年内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特区政府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表示,督导委员会任重道远,“政府会尽力做,希望促成整件事情”。

  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上周三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曾提出成立督导委员会,讨论立法管理一手楼宇销售事宜,包括以实用面积作为公布价格的唯一标准,防止误导买家,全面杜绝“缩水楼”等。“我知道市民很关心这件事,委员会会尽快展开工作。”郑汝桦表示,政府已邀请不同界别人士出任督导委员会成员,其中包括熟悉可持续发展、环保、消费者权益和市场运作的学者。目前督导委员会共有14人,由运输及房屋局常任秘书长担任主席,成员主要来自三方面,其中5名为专业机构代表,包括消费者委员会、地产代理监管局、香港测量师学会、香港律师会以及香港地产建设商会;5人以个人身份加入,有立法会议员、大学教授及律师等。督导委员会其余代表则来自政府部门,包括屋宇署、地政总署、运输及房屋局。

  郑汝桦表示,督导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主要有两项,首先是讨论有关管理一手私人住宅的销售条例,例如条例涵盖面、一手物业的定义,主要管理事项包括销售手法、价格、示范单位及实用面积,以及执法机制和惩罚措施等,其次是就上述事项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督导委员会将设三个小组委员会,包括“物业资讯及示范单位小组委员会”、“销售安排及方式小组委员会”和“执法机制及罚则小组委员会”。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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