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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仰光市政厅前升起缅甸新国旗。
新华社/法新
缅甸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21日颁布法令,正式启用《缅甸联邦共和国宪法》确定的新国旗、新国徽,国歌保持不变。
据缅甸国家电台报道,为了国家各项工作顺利过渡,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依据《缅甸联邦共和国宪法》,颁布了有关国旗、国徽和国歌的新法令。当天,缅甸新首都内比都和原首都仰光举行了新国旗升旗仪式。
2008年,缅甸全民公决通过了《缅甸联邦共和国宪法》。依据新宪法,缅甸国名将为缅甸联邦共和国,首都为内比都,实行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三军总司令为各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军队在各级议会中拥有25%%非经选举产生的议会代表席位。缅甸将实行多党制,实行市场经济制度,奉行自主、积极、不结盟的外交政策,不允许外国在缅甸驻军。
2010年11月7日,缅甸将依据新宪法举行多党制全国大选。据官方早前宣布,共有37个政党参加大选。大选将选举联邦和省、邦各级议会代表,联邦议会(民族院和人民院)再选举产生总统、副总统。
缅甸组成新政府其后,现军政府将向新政府移交国家权力。
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reny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