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牛”原董事长受审
身为董事长,他却将国家划给俱乐部的经费拿来自己买房,不仅如此,俱乐部的广告费用,也成了他个人私欲宰割的对象……曾在CBA从赛场上创造过奇迹的红河奔牛队,因为董事长的贪污腐败,一直在走下坡路,已没了当年的风采。昨日,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韩志昆因涉嫌犯贪污、挪用资金、挪用公款三罪,被送上红河州中院的审判席。
三宗罪
公诉机关指控,原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董事长兼总经理韩志昆涉嫌贪污、挪用资金、挪用公款三项罪名。
2002年9月,被告人韩志昆担任红河州体育局局长,2004年3月兼任成立后的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韩志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2005年8月,韩志昆将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广告收入,及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下拨的经费,用于购买商铺归自己所有。2007年6月,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改制,韩志昆担任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在韩志昆与其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时,挪用了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的广告收入。
1、挪用公款
2003年5月9日,韩志昆通过与中国建设银行蒙自县支行签订个人消费额度借款合同借款15万元用于自己装修住房,由蒙自县某公司提供担保。2005年5月8日借款期限届满时,韩志昆尚欠144640.25元。2005年5月12日,韩志昆指使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用144640.25元公款还给蒙自某公司,后一直未归还俱乐部。
2、贪污
2005年8月11日,韩志昆指使蒙自某公司把替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的广告收入中的50万元,转账到某集团某公司的账上作为购房款定金。
2005年8月22日,韩志昆指使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财务人员以预付工程款的名义,从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下拨给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经费中拿出50万元,经由某装饰公司的账户转账进入这家集团公司的账户上作为购房款。
2005年8月31日,韩志昆将上述100万元资金连同其他200万元资金一起向某集团某开发公司购买力蒙自新天地商业街B3商铺归自己所有。
3、挪用资金
2008年5月28日,韩志昆与马某签订购销铅矿合同,次日,马某将200万元合同款汇入韩志昆的个人账户。韩志昆在交付价值50万元的矿后,无法再继续履行合同,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于2008年11月20日,指使蒙自某公司相关人员从代为管理的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的广告收入中支付给马某150万元。
庭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韩志昆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挪用单位财物,应当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提出了根据指控罪名,对韩志昆处以无期徒刑、有期徒刑4年和有期徒刑9年的量刑建议。
韩志昆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表示不能接受,提出了异议并进行了自行辩护。辩护律师也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做了无罪辩护。
庭上喊冤
法庭上,韩志昆一直在喊冤,他说自己以前是局长,而现在不但背了那么多债,还沦为阶下囚,自己把一生都献给了红河州的体育事业,现在却一无所有。
韩志昆称,2004年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成立,他是红河州体育局局长,作为公务人员,是不允许办公司的。政府让自己挑起这个重担,随后的改制中,他肩负很多的债,自己东借西凑为维持公司运转,不想让这个估价1亿多元、西南唯一的篮球俱乐部消失,而最终自己成为一名罪人,他觉得很冤。
公诉机关则称,自从改制之后,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只有出纳,连一个会计都没有,可见财务管理是多么地混乱。而作为一个俱乐部老总,韩志昆还经营了铅锌矿、金矿等,变成一个十足的商人。还收购当地一个有名的步行街,将其中的一栋房子落户成自己的。对此,韩志昆的亲属辩解,开矿山是为了赚钱,弥补俱乐部经费不足。收购当地的步行街楼盘,是为了应付国家篮协的检查,根据相关的规定,一个俱乐部的注册资金不能少于5000万,而俱乐部从收购中也是赚了钱。
无罪辩护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韩志昆的辩护人称,奔牛在2007年改制时,各项账务都是经过审计的,在改制过程中,政府把所有的动产、不动产都一次转让给了韩志昆,他认为,既然所有的资产都归韩志昆,怎么能算成是贪污呢?
至于挪用公款罪的指控,辩护人表示,挪用公款是要有偿还的主体,而俱乐部的法人是韩志昆,“自己用自己的钱怎么能叫挪用公款”辩护人说道。
此外,韩志昆的辩护人还说,韩志昆挪用单位资金都用到公司的经营中,而且韩志昆被指控犯了三项罪名,而他自己却一无所有,怎么能算做挪用资金。所以,他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三项罪名都不成立。
经5小时的庭审,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链接:
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于2004年3月经州工商局注册成立的逐步走向市场化运作的企业化机构。
2004年,在全国“哈尼梯田”杯男子篮球联赛中,红河奔牛队夺得冠军,获得了进入中国男子篮球甲A联赛行列的唯一一张入场券,成为大西南唯一一只甲A劲旅,红河奔牛队的“黑马”表现,被媒体称为“红河奇迹”。在2004-2005中国男篮球甲A联赛中,红河奔牛队获得第四名。
2005年7月,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顺利通过中国篮协制定的职业联赛数十条准入评估标准,首批成为职业俱乐部的成员,并获准参加2005-2005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在2005-2006赛季,红河奔牛队在实力强劲的南区中打进前四名,并顺利进入季后赛,最终,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取得了全国第六名的好成绩。
然而,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因为韩志昆的贪污腐败,走了下坡路。上个月被取消CBA参赛资格后,该俱乐部球员已无奈地各奔东西了。
本报记者 熊波 通讯员 钟旭
《生活新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