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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物权法律适用作规定

来源:新华网
2010年10月28日20:39
  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吴晶晶、陈菲)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不动产物权和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分别作出规定。

  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对于动产物权,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法律同时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

  法律同时规定,有价证劵,适用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有价证券最有密切联系的法律。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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