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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网民状告QQ索赔10元 消委会投诉电话被打爆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2010年11月05日06:41

  二选一我偏不

  深圳网民状告QQ

  深圳南山法院暂未受理该起诉 深圳消委会昨收到百余宗投诉

  面对腾讯给出的二选一选择题,不少网友们愤怒地选择了第三个答案——有的在网上发帖,号召“我的电脑我做主”,召集网友联名声讨腾讯;有的网友根据相关法律,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甚至用一纸诉状将腾讯告上法院。

  腾讯的总部设在深圳,也许是因为“近水楼台先得月”,腾讯网友的抗争也要先于其他地方。昨日,不但深圳市消委会的投诉电话被打爆,而且还有一名QQ用户向当地法院起诉腾讯,要求腾讯公开道歉并索赔10元。

  状告腾讯 索赔10元

  昨日下午,深圳南山法院接到一纸民事诉状,网友王先生直接把腾讯告到了法庭。

  原告王先生,网民“天涯浪子”,是民间组织“爱心互助网”的组织者。他认为,自己以支付年费的方式向被告购买QQ会员相关服务,腾讯就应该按照双方约定提供正常、持续的服务,但腾讯却因为与案外人(360)的纠纷,擅自改变约定的服务内容,强加不合理的要求给用户,导致用户使用该项服务时出现障碍,并做出对自己不利的选择。王先生请求法院,判令腾讯撤回2010年11月3日发出的《致广大QQ用户的公开信》;判令腾讯在本地媒体上向他公开道歉;判令腾讯向他赔偿损失10元。

  昨日下午,记者从王先生处了解到,他委托的代理律师已经向南山法院提交了诉状。但是,但是法院当时回复称,暂时无法证明诉状中提到的QQ号就是属于王先生的,所以不予受理。王先生的代理律师表示,会在网上下载相关用户资料证明该QQ号是属于王先生的,然后再递交诉状。

  就这宗诉讼,记者昨日采访了腾讯公司的一名公关负责人。这名负责人表示,早已听说有网民要告腾讯了,但这宗诉讼目前还没有获悉具体情况,“不排除是360在背后搞鬼”。

  投诉电话被打爆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消委会获悉,仅昨天上午,消委会就收到百余宗相关投诉。

  投诉者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一家企业项目组负责人,500位QQ好友上有接近200位是公司客户,平日都是通过QQ进行项目沟通和图片传输;此外,360是公司统一安装的杀毒软件,电脑安全靠它来保障。两者是日常工作必不可少的软件,但这次争端已经严重影响到他的工作和生活,“企业凭什么要消费者去承担这样的后果?”

  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不论如何,用户利益始终都应摆在首位,除企业加强自律外,有关监管部门也应适时介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要让用户再受到伤害。据深圳商报

  网民行动

  已有成都网友

  发出律师函

  昨日,爱卡汽车网四川论坛一则标题为《召集QQ付费会员的同学,准备起诉腾讯,如果腾讯敢停掉我们的QQ,我们一起来维护自己权益》的帖子,成为该论坛当日最热门的话题。发帖人“成都白手帕”在该帖中号召所有QQ付费会员,共同向腾讯单方面停止服务的行为发起诉讼。

  “我是QQ最高等级的VIP用户,每年年费是120元。让我们交钱的时候,没有说安了360的机器就不能交费三。既然你敢把钱一年一年的收了,那就要按当时收钱时说的提供服务,否则我们有索赔的权利。召集所有交了钱的会员,如果腾讯敢停掉我们的QQ,我们就发起共同诉讼吧!”

  前日晚10时21分,因安装了360软件而不能正常登录QQ的网民“成都白手帕”,在爱卡汽车网四川论坛上写下这段激愤的文字。截至昨日晚8时,该帖已有11280名网友阅读、369条回复。其中绝大多数网友的回复,都将矛头指向了腾讯公司。“今天接到几十个电话,都是QQ网友向我咨询诉讼相关事宜的。”“成都白手帕”说,其中有成都网友已经于昨日下午联系了律师,准备向腾讯公司发送律师函件,着手起诉事宜。记者 程璞

  律师分析

  成都律师:腾讯给自己戴上法盲帽子

  在360的逼宫下,腾讯决定对已经安装360软件的用户,停止QQ的运行。对此,成都公益律师邢连超昨日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剖析,他认为,腾讯的这种行为不仅野蛮、无礼,更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反垄断法》。选择使用某一个软件,是用户的权利,而不是腾讯公司的权利,腾讯的这种行为直接给自己戴上了法盲的帽子。

  强迫用户二选一

  涉嫌违反《消法》

  邢连超表示,腾讯和360纠纷是一场史无前例的、空前的纠纷,其涉及的用户数量相当大。据报道,这两款软件的用户分别达到7亿和3亿,涉及到冲突的用户可能就达到3亿,这些用户成为无谓的牺牲品。他们需要在强大的压力下对选择用QQ或360做出选择,腾讯公司的这种做法涉嫌侵犯用户的选择权。

  邢连超解释说,选择权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明确规定的消费者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从法理上来说,选择权是指用户选择应该是在自由的、无任何压力的情况下作出的完全(依照)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开始的行动,而现在用户受到了强大的压力,必须二选一,从企业责任感的角度和商业伦理的角度来说,腾讯公司的做法根本不尊重消费者选择权。

  单方面停止服务

  涉嫌违反《合同法》

  其次,邢连超认为,腾讯公司单方面停止对安装360软件的QQ用户的运营涉嫌违法《合同法》。邢连超说,如果格式条款严重损害格式条款接受方的协议,那相应的具体格式条款是无效的。从腾讯公司软件用户协议中可以看到,里面提到如果用户使用外挂,可以停止服务。但360是否是外挂,应该由第三方公司认定,包括技术认定和法律认定。“从QQ的用户协议中,我们看不到应该由谁来认定,也看不到停止提供服务是否需提供赔偿,因此是一份涉嫌侵害格式条款接受方的协议。”邢连超说。他认为,作为一个消费者,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投诉,还可向工商机关提起投诉。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邢连超说:“根据腾讯公布数据,QQ的用户已覆盖了我国网民的近90%。相关调查数据显示,QQ市场占有率为79.1%。QQ在中国即时通讯市场处于支配地位,腾讯对装有360软件的电脑停止运行QQ软件,已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反《反垄断法》的嫌疑。”

  我国的《反垄断法》明确提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和限制竞争。而市场支配地位就是说一个经营者的份额超过二分之一,或者两个经营者份额超过三分之二,邢连超认为这两个软件都达到这种情况了,国家工商总局应当启动对这两家公司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调查。

  QQ属于电信领域

  服务不能说停就停

  邢连超最后说:“QQ在本质上是提供了一种电讯服务,属于电信领域,一般我们认为是所谓增值电讯业务,但事实上它可能已经成为了一个基础的电信服务。按照现行的电信条例,一般来说除非出现重大变故,都是应当持续提供服务的。如果用户被停,可作为电信服务接受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提起诉讼。”记者 张照华

  消协声音

  成都市消协:

  用户可投诉腾讯

  投诉热线:962111

  昨日,成都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认为,腾讯的举动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用户可以进行投诉。受市消协委托,本报今日开通投诉热线962111。

  号召“我的电脑我做主”

  “腾讯在利用消费者作为他们打击360的武器!腾讯不是执法机构,有什么权利去强制消费者卸载电脑中的软件?”“这简直就是霸王条款!难道以后腾讯要求消费者必须使用某种牌子的电脑才能上QQ,消费者也要去执行吗?”昨日记者在QQ社区、QQ群看到,一篇《致腾讯的一封公开信》被网友纷纷转载:“我们不管你们和360怎么打,但是我们的电脑用什么软件必须是我们自己说了算,不需要你们替我们用户去选择。”公开信的署名是“ 中国网民”。

  作为一名QQ用户,市民张先生对腾讯的这一做法十分愤慨,他说,前晚与好友在网上交流联系,忽然登录不了QQ,虽然昨天中午恢复了登录,但仍给自己带来诸多不便。他认为腾讯的行为违反了《消法》,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我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免费用户也是消费者

  市消协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张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经济、技术的发展,消费者的概念也应当不断扩展。广大的免费用户支撑了腾讯和360这样的网络经营者,这些所谓的免费用户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成为其免费用户,同时正是这些数量庞大的免费用户,网络经营者才能凭靠点击率和用户数量得到广告商的青睐赢得丰厚的广告收入,所以免费用户也是消费者。张威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的规定,腾讯涉嫌违约和侵犯消费者选择权。

  市消协秘书长高玉川表示,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完全有权利对任何服务提出自己的申诉、建议,用户若认为自己的权益在两家企业的利益竞争中受到了侵害,按照《消法》,他可以进行投诉或申诉,“我们将函告腾讯停止对消费者的侵权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者 黄海英

  有此一说

  诉讼之路艰难

  论坛上QQ用户对诉讼一事讨论得热火朝天,但一些专业律师的观点却无异于一盆凉水:诉讼之路将异常艰难。

  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伟说,QQ用户们想要起诉,首要要取得合法的主体资格。光这一点,就限制住了绝大多数QQ用户的。尽管不少用户提供了交纳QQ年费的证明,但QQ号码的真实主人是谁?在没有实名制注册的情况下,绝大多数QQ用户都不能证明这一点。其次,用户们控告腾讯违约的事实也很难成立。因为腾讯并未终止提供QQ服务,只是一些用户自行选择卸载QQ或在“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下使用QQ,导致无法继续享受服务。记者 程璞

(责任编辑:曾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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