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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发12条措施 严查超速不让祸车上路

来源:新华网
2010年11月10日16:55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今冬明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十二项措施》,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全警动员,坚决遏制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发。

  措施一:加强车辆行驶速度管理,严查超速

  以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以及事故多发路段、多雾结冰路段为重点,加强对车辆行驶速度的管理,严厉查处超速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路通行秩序,加大对疲劳驾驶、逆行、违法超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大力减少高速公路追尾事故及国省道正面碰撞事故。

  措施二:管住7座以上客运车辆,六项必查

  充分利用省、市际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强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检查,做到乘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

  措施三:集中整治货车隐患,不让“祸”车上路

  对在用的重、中型货运车辆的定期检验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对未按期检验的,及时告知运输企业或车主按期参加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要严格落实货车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和安装侧面、后下部防护装置等查验要求。对安全状况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措施四:开展运输企业集中整治,管好“自家”车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运输企业安全运行状况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曝光安全隐患突出、整治不力的运输企业。对营运车辆安装和使用GPS监控系统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GPS监控平台24小时值守监控制度,特别是加强对夜间长途客车、卧铺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严防发生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措施五:严格营运驾驶人管理,强化源头安全意识

  考虑到客运驾驶人群体的特殊性,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每月对营运客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进行一次清理,对交通违法记分临近12分未处理的驾驶人进行一次警示教育;对累积记满12分的,及时抄告运输企业及交通运输部门,责令企业禁止驾驶人继续从事营运,并限期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学习并接受处理。交通警察在查处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时,必须查询交通违法累积记分情况,对达到12分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措施六:全力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分级督办

  会同有关部门对今年以来排查出的事故多发路段、秩序混乱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路段、公路桥梁隐患的整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验收,西北、西南地区要大力解决路侧防护设施缺失的问题,东部地区要着力解决公路中央隔离设施缺失的问题。对尚未整治或者整治不彻底的,实行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

  措施七:积极应对恶劣天气,科学应对处置

  考虑到冬季,我国大部分地区易出现持续低温、雾、霾等影响道路交通出行的恶劣天气,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制定恶劣天气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预案,完善相关交通管理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部门沟通信息,提前分析预测恶劣天气警情,并建立应急联动机制,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加强社会宣传提示服务,及时发布应对恶劣天气采取的交通管控、分流等工作信息,提前做好交通诱导,确保不发生因恶劣天气导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出现高速公路和国省道长时间、长距离、大范围的交通拥堵。

  措施八:强化区域警务合作,携手解难题

  我国道路交通运输中,一些跨省长途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往往是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肇事或受害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十分严重。今冬明春,将以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卧铺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为重点,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区域警务合作,实行联勤联动,开展区域性整治。对从事异地运输的营运大货车,登记地和使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和路面执勤执法等协作,实现对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流出地”“流入地”管控的“无缝对接”,严防失控漏管。 措施九:加强宣传,普及冬季出行常识

  针对冬季道路交通特点,加强整体策划,追踪典型案例、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特别是广播、电视媒体的教育功能,向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和社会公众集中传播冬季道路交通出行知识。

  措施十: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落实对重点地区的督查责任制,特别是对今年以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地区,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蹲点督导,督促整治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开展市地之间、县(市、区)之间异地交叉检查,进一步增强督导检查效果。对督促检查发现的问题,坚持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并取得实效。

  措施十一:加强预警研判,科学预防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可防可控,交通参与者的守法出行、文明出行能极大保障出行平安。为科学预防,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坚持周分析、半月会商、每月通报事故预防工作的制度,通过科学严谨的分析研判,及时调整措施对策。省级和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每月要对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逐案开展评析,剖析事故原因,深入查找薄弱环节,跟踪抓好问题整改。

  措施十二:积极建言建策,完善长效机制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认真剖析今年以来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主动向党委、政府和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汇报,提出过硬措施,整体谋划、整体推进,争取完善部门合作、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多了解一些冬季交通出行常识,做好车辆换季保养,保持安全车速,遵守交通信号灯,不争道抢行,注意出行安全。(记者 申亚欣)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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