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火灾赔偿金由事故责任企业承担
【新民网·独家报道】11月25日,新民网记者从静安区11.15善后工作小组了解到,包括火灾中遇难人员的死亡赔偿金、受伤人员的伤残赔偿、失火房屋和财产损失赔偿,都将全部由事故责任企业进行赔付。
静安区11.15善后工作小组公布了遇难者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的具体构成,除去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资金31万元以外,事故责任企业将承担65万元的一次性死亡赔偿金。
静安区政府法律顾问朱伟国表示,死亡赔偿金是根据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20年计算,为57.6万余元;丧葬费是按照半年来的人均月收入计算,为2.1万余元。此外,还有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了解,包括火灾中遇难人员的死亡赔偿金、受伤人员的伤残赔偿、失火房屋和财产损失赔偿,都将全部由事故责任企业进行赔付。(新民网记者 胡彦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