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多地加油站超价销售柴油被查处 多收价款被没收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0年11月27日05:27
  本报北京11月26日电 (记者朱剑红)国家发改委检查组近日对四川、重庆、湖北、河南、浙江、江苏、辽宁、江西、山西等地加油站柴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查出了多家加油站超价销售柴油。国家发改委已要求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责令这些加油站立即整改,停止超过政府最高限价销售柴油的行为,没收多收价款并处以相应罚款。

  经查实,四川省西昌市月苑加油站采取短缺数量、虚开发票等手段变相涨价,实际以每升9.00元价格对外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55元高出2.45元;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加油站以每升8.00元价格对外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52元高出1.48元;重庆市云阳县高阳老鹰岩加油站以每升8.00元价格对外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50元高出1.50元;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华兴加油站分别以每升6.60元和6.98元的价格对外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45元高出0.15元和0.53元;河南省郑州市大桥石化兴隆加油站以每升6.99元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46元高出0.53元;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院桥供销社有限公司店头加油站以每升7.10元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40元高出0.70元;江苏省铜山县桃园加油中心以每升6.69元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39元高出0.30元;辽宁省锦西炼化总厂加油站以每升7.10元销售-1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82元高出0.28元;江西省泰和县再生资源总公司长城加油站以每升7.50元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65元高出0.85元;山西省盂县特油公司加油站以每升7.70元销售-1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88元高出0.82元。

  作者:朱剑红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杨笑)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