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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架桥坍塌事故初定系施工方违反施工程序造成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11月27日23:50
这是11月26日晚拍摄的事故现场。新华社记者 刘兆权 摄

  中广网南京11月2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新华社消息:南京昨晚(26日)发生在建高架桥坍塌事故,造成7死3伤。今天(27日)下午,南京“11.26”事故调查组公布的初步调查结果认定:这次梁体侧翻坠落事故是由于施工过程中违反施工程序,现场管理缺位造成的,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延伸阅读

  


  这是11月26日晚拍摄的事故现场(手机拍摄图片)新华社发

  记者27日从南京市委宣传部获悉,经事故专家组初步分析,26日晚发生的钢箱梁侧翻事故系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施工程序造成,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6日20时30分左右,南京城市快速内环西线南延工程(纬八路—绕城公路)四标段在B-17-B18钢箱梁防撞墙施工时,钢箱梁发生侧翻,导致钢箱梁上七名施工人员死亡,另造成桥下三名施工人员受伤。

  


  这是11月26日晚拍摄的事故现场(手机拍摄图片)。新华社发(王伟 摄)

  事故发生后,南京市立即成立了由安监、公安、监察、检察、住建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事故调查组聘请了东南大学、东大交通设计院、南京工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五名专家组成“11·26”事故技术专家组,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

  


  11月26日,救援人员在事故现场施救。11月26日21时左右, 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附近的南京城市快速内环公路西线南延建设工地四标段发生一起严重事故。一处正在建设的钢箱梁防撞墙在施工过程中,钢箱梁发生侧翻。当场造成施工人员7人死亡,3人受伤。新华社记者孙参摄

  事故专家组在施工现场查阅了相关设计文件、施工资料,并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初步分析认为,此次梁体侧翻坠落事故是由于施工过程中违反施工程序,现场管理缺位造成的,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以上延伸援引网络,不代表中国广播网之观点,旨在向公众传递更多新闻资讯。)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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