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有30个至40个老板和我保持着联系,我也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们办些事,搞权钱交易。 忏悔人:陈洪刚
原任职务:重庆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副厅级)
触犯罪名: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判决结果:2月25日,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判处陈洪刚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追缴赃款326万余元及来源不明财产584万余元。
犯罪事实:1996年8月至2009年9月,陈洪刚利用职务之便,在为他人办理车牌、职务晋升、承接工程等方面,多次收受贿赂326万余元,并有584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同时,陈洪刚还包庇、纵容岳村等人涉黑团伙,伪造居民身份证。
………………………………………………………………
2009年9月30日,我被刑事拘留。面对高墙铁窗和冰凉的手铐,我茫然不知所措。这是在做噩梦吗?我不止一次这样问自己,用力捏自己。不,这不是在做梦,这是现实。
连日来,办案干警对我进行了耐心细致、不厌其烦的政策、法制教育,我也慢慢平静下来。面对现实,我思考自己的成长、堕落轨迹,不停地问自己:为什么会由一名高级警官变成阶下囚?原因、教训在哪里?
职位升高却染上不良习气 我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曾下过乡、当过兵,由一名普通民警逐步成长为副厅级领导干部。应该说,我也曾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积极作为,对自己要求也很严格,为社会、为人民也做了一些有益的事情。组织也给了我很多荣誉,并不断把我从一个岗位调整到另一个更重要的岗位上工作。
1998年2月,我任重庆市南岸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后,职位升高了,围着我转的人也多了,各种应酬也随之多了起来,用于学习的时间却越来越少,这时的我慢慢变得有些昏昏然。看到身边的一些人,特别是企业老板们的高档消费、灯红酒绿,而自己却成天忙于没完没了的工作,付出和收入又不成正比,心理有些失衡,逐渐开始和他们接触,常同他们一起吃喝玩乐,收受他们的钱物。平时,有30个至40个老板和我保持着联系,我也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们办些事,搞权钱交易。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时间久了,我就见惯不惊,染上了不健康的生活方式。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也随之发生扭曲,把名利看得很重。
在工作上,我一方面勤奋努力,想做出些成绩,让社会、领导认可,另一方面又千方百计地巴结领导,讨好上级,有时甚至有点不择手段,希望得到重用提拔。
在利益面前,我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副厅级领导干部,长期经商办企业,与民争利。同时,我还大肆收受别人逢年过节送给我的“红包”,并认为单笔数额不大,应属礼金性质,就心安理得地收下了。可时间一长,见累积的钱多了,我心里开始有些发慌。为了不被发现,我把受贿来的钱东藏西藏,甚至做假身份证到银行开户。
在干部任用上,我搞“潜规则”,严重败坏了队伍风气。只要有人推荐或托请,对于具备基本条件的,我就尽可能满足。对于完全不具备基本条件的,我也想方设法满足他们的要求。
对不起家人对我的希望 我走到今天,不怨天、不怨地、不怨人,只怨自己。是自己没有遵守党纪国法,没有听从上级领导的谆谆教诲,忘记了入党誓词,忘记了从警誓言,忘记了父母的嘱托。我的罪行是严重的,造成的影响是无法挽回的。
党组织培养教育我多年,把我安排在副厅级领导岗位上,我本应好好工作,回报社会,服务群众,却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钱物、贪图享受;本应利用好手中的权力去惩恶扬善,却渎职、失职,包庇纵容犯罪;本应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却台上一套,台下一套。我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犯下如此严重的罪行,其危害、影响之大,短时间难以消除。
我对不起党组织多年来对我的培养,对不起上级领导对我的信任,对不起同志们对我的支持,更 对不起家人对我的希望。
我的父亲去世多年,母亲已70多岁,身体非常不好。过去她以我为荣,而现在她整天为我担忧,以泪洗面。特别是中秋节那天,如果我不出事,我一定会像往年那样,即使工作再忙,也会挤时间回到母亲身边,陪她老人家吃月饼、聊天,让她开心。可是现在,我深陷牢狱,她老人家还能像往年我在她身边那样高兴吗?此时她在做什么?我不敢再往下想。
我是52岁的人了,工作了35年,本来还有几年就可以退休了,但现在……
一想到这些,我的心就在颤抖,在滴血。怎奈时间不会倒流,历史不会重来。如果可以,我一定要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一名优秀的公安指挥员。我知道不能,我必须面对现实,深刻反省。
愿用血的教训警示他人 组织培养一名干部很不容易,而领导干部一旦出事,级别越高,给党组织造成的负面影响就越大,社会危害也越大。我愿以我犯罪根源的剖析及血的教训来警示他人,让我曾经的战友们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
对领导干部来说,工作再忙,也不要忘记学习,强化人生观、价值观的良好养成。多和群众接触,与他们相比,我们还有什么不平衡的?还有什么牢骚可言?有的只是感谢组织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工作平台,从而倍加珍惜。
领导干部交友要慎重,尽可能不要和社会闲杂人员接触,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否则和他们接触的次数多了,时间久了,就会染上一些不良习气。如果那样的话,离我的今天就不远了。
当前,逢年过节请客送礼成风,单位的领导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拒收,并予以严厉的纪律要求。千万不要像我这样,认为“红包”属礼金性质,过节送礼是人之常情。防止量的积累产生质的变化,防止败坏一个单位的风气。
各级领导干部要吸取我的教训,定期反省自己一段时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以及时发现、修正错误,防止坠入犯罪深渊。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