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三项措施防踩踏事件发生
据新华社电 针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第五小学11月29日发生的拥挤踩踏事故,教育部办公厅昨日发出紧急通报,要求各地采取三项措施,切实防止踩踏事件发生。
通报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要强化学生下晚自习、下课、上操、就餐和集会时的安全管理。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学校必须有值班老师组织疏导,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使学生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上下楼。对楼梯数量少、学生多的学校,要采取分班下课、有序错峰等方式,保证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晚自习学生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决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切实防止踩踏事件发生。
二是迅速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学生集中上下楼梯的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学校各部门及教师在学生上下楼时的安全防范职责是否落实,安全预防措施是否到位;检查教学楼、宿舍楼等重点部位的楼梯扶手是否坚固,学生通道和楼梯宽度与在校学生数量是否匹配,楼梯拐弯处等狭小空间有无警示标志,教学楼、宿舍楼的楼梯间是否安装紧急照明设备、有无杂物、是否畅通等。
三是立即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后果,掌握基本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