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中指出,制定精神卫生法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针对陈家宝等3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精神卫生法的议案,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积极完善精神卫生法草案。代表在议案提出,精神卫生立法要解决严重危害社会的精神病人非自愿住院治疗(强制医疗)的问题,是精神卫生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方高度关注。同时,代表议案提出的对肇事肇祸符合强制医疗对象的精神病人免费治疗的意见也值得研究考虑。教科文卫委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建议,抓紧做好法律草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尽快将精神卫生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同时,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抓紧完善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代表在相关议案中提出,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着职业病诊断难、鉴定难、监管难、劳动者维权难、追究责任难等方面问题,要通过修订职业病防治法,解决劳动者因无法提供劳动关系、职业接触史等证明资料而不能进行职业病诊断的难题;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严格责任追究;打破专门机构对职业病诊断的垄断,保证职业病鉴定机构的独立鉴定等。
教科文卫委表示,上述意见与正在进行的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工作所涉及的主要问题和内容是一致的。为了理顺职业病防治管理体制,完善职业病诊断制度,强化责任追究,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相关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订职业病防治法列入2011年立法计划。
作者:安苏
(责任编辑:kaimeng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