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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元旦起试点“离境退税” 或难使海南有突破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12月28日08:53

  12月27日,海南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海口海关和省国税局在海口举行联合新闻发布会称,国务院决定在海南省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即从明年1月1日起,境外旅客在海南购物可以享受11%的统一退税率。

  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海南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的公告》的相关规定,该项政策的适用对象为在中国大陆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换言之,备受关注的国内游客“离岛免税”政策并未有同期实施。海南官员称,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是现行退税制度的一项重大突破,他也表示,国家有关方面正抓紧准备国人“离岛免税”政策的落实。

  同日,广东省党政代表团赴海南省学习考察。据悉,考察期间还将召开粤琼两省合作交流座谈会并签署《广东•海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代表团将围绕全面深化粤琼两省战略合作,着重考察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情况,并就两省战略合作所涉及的基础设施进行前期研究。

  突破旅游业改革创新试验区始有具体措施落地

  海南省是于2009年3月向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提出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政策申请的。2009年底,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由财政部牵头抓紧研究在海南实行境外旅客购物退税的具体办法。

  2010年6月,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向国务院报送了《海南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实施方案》,并获得国务院批准。随后,中央有关部门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制定了政策试点的管理办法,完成了信息系统建设。至昨日(2010年12月27日)政策正式发布,共历时1年零9个月。

  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吕勇表示,海南被国家赋予旅游业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重任。此前,中国只对出口企业、法人实施退税,尚未对个人购物、个人消费实施退税,因此,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是中国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是对现行退税制度的一项重大突破,也是和国际惯例接轨。

  据了解,购物退税制度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瑞典,目前包括欧盟主要成员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等在内的5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实行了这一制度。根据各国实践,主要可分为零售出口计划、游客退税计划、中央退税机构等三种模式,在这三种模式下,政府的参与程度、主要监管部门有所不同。同时,各国在购物退税的做法上也存在一些共性的地方,比如绝大多数国家将退税对象限定为非本国居民,退税物品在本国境内不得消费,在一个商店一次购物或在一天内购物必须超过起退点,必须经由海关验货确认等等。

  国家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昨日对媒体表示,我国在借鉴有关国家实行购物退税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情况,设计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海南试点办法。

  海南省国税局局长林明鹊表示,“离境退税”政策是中央支持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大政策支持,因此,既要让境外旅客充分享受到政策优惠,并简化手续、为旅客提供方便的购物环境,同时做好监管、避免偷逃税行为的发生。

  影响仅“离境退税”政策难使海南有重大突破

  海南人由此看到了巨大的商机。

  海南省商务厅副厅长王克强介绍说,海南已有多个商场提出成为“离境退税”定点购物点,有关部门将对申请商场的经营规模、经营效益、业内诚信度等进行综合评估,并要求商场对中英文标识、种类摆放等进行整改,最终确定定点购物场所。

  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在海南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的公告》指出,起退点暂定为800元人民币,离境退税税种为增值税,退税率统一为11%。起退点是指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定点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可以享受退税的最低购物金额。应退税额计算公式:应退税额=普通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

  王克强表示,希望通过此项政策的实施,使境外旅客购物消费占整个旅游消费由目前的20%上升至40%,提高海南旅游消费收入。

  有统计显示,冲绳、济州岛免税年销售额在2亿美元左右,而中国香港约为64亿美元。据此推算,海南免税市场容量颇为可观。

  但这在业内并未引起过多的乐观情绪。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表示,虽然国家批准在海南省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无论对海南本身,还是对全国服务贸易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影响,但该政策实际上能对海南旅游则未必能有突破性的影响。

  刘思敏认为,一方面,海南岛目前的开发程度、软硬件基础设施和地理位置决定了其难以吸引国际(主要是欧洲和美洲)高端客源,“海滩”概念对港澳台游客并没有决定性的吸引力;与此同时,对于这些客源也有来自东南亚的同质竞争,而巴厘岛等东南亚岛屿已经开发得相当完善。

  另一方面,海南的最大发展途径仍是依靠国内客源。但鉴于《公告》仅规定了“离境退税”,国人“离岛免税”短期内不会实现,这难以刺激国人对海南岛的兴趣。

  据介绍,境外旅客要取得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六项条件:一是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退税物品,购物金额达到起退点,并且按规定取得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等退税凭证;二是在离境口岸办理离境手续,离境前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三是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四是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运出境;五是所购退税物品经海关验核并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上签章;六是在指定的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

  公告称,退税物品是指国家允许携带出境并享受退税政策的个人生活物品,但食品、饮料、水果、烟、酒、汽车、摩托车等不包括在内。

  观察

  有望成行的“离岛退税”政策

  方能真正助力海南成国际购物中心

  来自海南省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海南全省共接待旅游过夜人数1572万人次。其中,国内旅客1531万人次,入境游客近41万人次。

  毫无疑问,海南能否实施国人“离岛免税”政策不仅引人关注,也是海南能否真正发展成旅游岛的关键。

  刘思敏认为,虽然“‘离岛免税’基本上不可能实现”,但这的确是海南成为国际旅游岛的关键。“这里的‘国际’不应该理解为游客的国际化,而应该是软硬件设施、政策法规的国际化,以此吸引国内游客,这才是海南岛发展的关键。”刘说。

  27日,《东方早报》报道称,据知情人士表示,有两项针对国内游客的措施或在稍后将出台。该人士表示,国内游客在有限额的情况下进行一定额度免税,此外,对于岛内居民也给予了每年限额限次的免税。“我听说是一年两次,每次5000元。但具体实施时间还要往后推,海关要有个准备过程,海关的管理细则和管理机制要建立起来,可能还要准备几个月时间。”他说。

  这意味着,国内游客离开海南岛时每人购买的商品金额只要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即可享受免税,且一年可以享受两次这样的免税机会。

  对于此说法,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吕勇27日回应称,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准备“离岛免税”的工作,目前实施该政策的条件尚不成熟。条件成熟时,国家有关部门将适时公布实施时间。

  王克强也表示,财政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离岛免税”政策。目前,中国免税品实施特许经营政策,由“中免”公司独家经营。海南已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希望适当放开经营。

  “免税政策是海南岛建设国际购物中心的一个重要突破。”27日,海南国际旅游岛规划的最早提出者、中国(海南)发展改革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对中央在海南省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如是评价。

  迟福林表示,“这个政策对海南很好,但这只是第一步。国务院意见明确提出逐步把海南建设成为国际购物中心,这是朝国际购物中心走出的第一步。

  在迟福林对于海南岛的设想中,实现国际购物中心这个大目标,分为三步走。第一步,实现免税政策的突破;第二步,在这个前提下,尽快实现他提的一个建议,就是全岛范围内的日用消费品免税区;第三步,在日用消费品免税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成为国际购物中心。

  ■南方日报记者黄颖川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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