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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中院称“一法官两三天就得办一个案子”

来源:重庆晚报
2011年01月12日03:13
  本报讯 “法院没有按期审结案子,老百姓总觉得这迟来的公正里有猫腻。”昨日,市政协委员、市一中院副院长李生龙在协商讨论两院报告时说,这主要是法院案多人少“惹的祸”。

  李生龙委员说,近年来重庆法院案件数量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增长,2010年全市案件总数已超过33万件。“以市一中院为例,全院办案人员150人左右,但2010年办案量达到1.3万件。一名法官一年要办案90件,一年除去节假日就250天左右,也就是说平均两三天就得办一个案子。”

  李生龙建议,确定法院人员编制,应综合考虑辖区人口量(含流动人口)、历年审判和执行工作量,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三个因素。其中,对山区面积大、地形相对复杂,导致办案所耗人力成本高的地方,应有倾斜的编制数。首席记者 李伟

  1998年至2010年5月期间,廖觉超(正厅级)先后利用担任忠县县委书记、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陈国芝(另案处理)索取、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386万元。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6年至2009年期间,龚天荣(副厅级)在担任市农委副主任期间,利用分管建筑工程项目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200多万元,此案尚在侦查中。
(责任编辑:项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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