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伟 本报实习生 张绍忠 本报通讯员 方剑磊
重庆一中院副院长李生龙今天向《法制日报》记者详细披露了该院毒品犯罪案件的最新特点。
涉毒案稳居刑案第三位 “涉毒案件在一中院受理的所有刑事犯罪案件中稳居第三位。”李生龙分析说,近年来,重庆涉毒案件和吸毒人员有增多趋势,因毒品引发的抢劫、盗窃、卖淫等违法犯罪不断上升。当前毒品犯罪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组织性更趋严密,不法分子常常有组织地进行团伙作案,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与优势,内部既有密切协作又有明确细化的分工,造成打击难度日益增大。
如在余超平、唐基伟等5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件中,唐基伟提出贩毒犯意,负责联系购买毒品和安排他人运输,沈光波负责购买并运输毒品,毛建华听从唐基伟的安排驾车运毒,3人共同配合从毒品上家即余超平、肖登春处购买710克冰毒。
“值得关注的是,重庆出现了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贩卖、运输毒品的苗头。”李生龙说,在该院审理的龚刚模、樊奇杭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樊奇杭先后6次安排李仕军、张茂才到四川省成都市肖辉处购买10千克冰毒用于贩卖牟利。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始将魔爪伸向毒品行业,利用其组织网络进行毒品犯罪,具有更加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司法机关应当提高警惕。
个案涉毒量呈两个极端 李生龙说,重庆市一中院审结的毒品案件涉毒数量大多在300至500克以上。目前正在审理的被告人谭力仁等6人涉嫌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一案,公诉机关指控涉案冰毒数量高达106万余克,海洛因数量高达8575克,是重庆市罕见的毒品犯罪案件。而较为“稳健”的毒品犯罪分子,为了规避或减轻刑罚,常采取细水长流式的零星贩运,“基层法院审理的毒品案件大多数数量就在1克左右。”李生龙说。
而在重庆一中院已经审理的一审毒品案中,涉及麻古、冰毒、K粉等新型毒品案件达16件,占一审毒品案件总数的57%,已经成为毒品犯罪中的主力品种。
累犯再犯现象较突出 据重庆市一中院披露,目前毒品犯罪累犯、再犯现象突出。该院一审判处的49名毒品犯罪分子中,有犯罪前科的21人,占判处人数的43%,其中,构成累犯的达8人,占判处人数的17%;再犯9人,占判处人数的18%。
同时,女性参与毒品犯罪案件也有增多趋势。较多的女性是为了每次获取数千元的报酬而受雇于他人进行毒品运输,且大多采用体内藏毒的方式。
此外,与吸食毒品有关的恶性暴力案件时有发生。如在重庆市一中院审理的兰小平故意杀人案中,兰小平吸食冰毒后,出现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听见其女友倪某与他人通话,怀疑倪某另有情人,便持刀将倪某砍死。
本报重庆6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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